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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四节(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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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不防扑上几个公差将他们按倒在地。两人抬头看时,只见安童怒气冲冲,面红耳赤站在他们面前。

安童被渔人所救,生还后一直沿河查找凶犯。

其实,无凭无据陈三、翁八完全可以抵赖,但是他们自找死路,当时抢劫时,顺手拿了几件苗天秀的衣服,本着艰苦朴素的传统,一直没舍得扔,还穿在了身上。

这件案子由夏提刑查办,因为人命凶案,破案者在官员考评上,特殊加分,夏提刑格外努力,很快查明案情,派人缉捕苗青。

苗青在清河县无亲无故,只要进了大牢,便脱不了凌迟(俗称千刀万剐)的下场。这时,刑审部门出现了一次小小的变故,这变故再正常不过,却将苗青从死亡边缘上拉了回来。

当时,明朝的正月十五元宵节,官员要放假。夏提刑也是拖家带口,跑回家里过节去了,有两天没有到提刑院。上边没人催,抓捕人员也溜回家团圆,因此抓捕计划就放到了节后。

我们曾说过,苗青人际关系广,提刑院里有他的朋友,这等大事自然火速通风报信。苗青急忙关了铺子,以访友的名义躲到了狮子街的住户乐三家里。

苗青为人有城府,在乐三家里未透露半个字。倒是半夜的时候,苗青喊了起来,“啊!”

乐三被惊醒了。

“陈三!”

乐三吓的一哆嗦,心说我姓乐呀。

“翁八!”

“杀!”

乐三心说老苗什么毛病啊,这一晚上就在苗青的吼叫中度过了。第二天,乐三问苗青:“你是不是做案子了?”

苗青说没有啊,我是不是说梦话了?

乐三嘟囔说,你倒没说梦话,但是不断地说几个字,我把字这么一凑呀就是:陈三、翁八杀我主人,其实是我指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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