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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零七章 政经一体(上)(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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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我也没听说过,但并不代表它不可以,它在法律上有证券经纪人的职能。”

“肏,”侯龙涛拍了一下自己的脑门,“那gm要跟我签的那个协议…?”

“难就难在这儿了,如果他们真的跟你签了,就是在客观上承认了gm对股份的所有权,田东华就没有了插手的机会,如果他们不跟你签,你又不会卖,跟你签一份没有法律效力的文件成了他唯一的出路。”

“how?”

“如果是我的话,”古全智扬起头,挠了挠自己的喉咙处,“那个司徒志远就是最好的替罪羔羊。”

“how?”

“他不是刚刚被升为vp吗?就来负责这么大的买卖?现在看来,绝不是因为他多有才华,你推算一下儿,他被提升的时候,田东华已经到了美国了。”

“您是说提升他完全是为了让他有资格在表面上负责这次谈判?”

“没错儿。”

“那又怎么样呢?”

“根据你给我的谈判记录来看,一共有两个协议要签,一份儿是东星转让股权给gm,另一份儿是对于gm的如何处理那些股份的限制,你不觉得它们可以合并成一个吗?”

“是可以合成一个,但是没发觉这是田东华的阴谋之前,签两个和签一个没什么实质上的区别。不过现在看来,区别应该是很大的,可我还是没看出来他们到底怎么能让一份儿有效,一份儿无效。”

“一定是michael sha签第一份儿,司徒志远签第二份儿。”

“我怎么可能让他们两个人签?”侯龙涛摇了摇头。

“要不然说算得精细呢,”古全智撇了撇嘴,“四个条件缺一不可。第一个是在不经意之间就确定了是签两个协议;第二个是说服你两个协议要分开签;第三个是司徒志远先签附加协议,michael sha后签转让协议;第四个就是让司徒志远签的文件变成无效的。”

“我都晕了。”

“你们的谈判为什么都现在还是处于保密状态,新闻界全无知晓?”

“事先捅出去了,万一谈不成,对于双方的市场形象都不好。”

“那谈成了,是不是就要大力宣传了?”

“那当然了。”

“签字的当天是不是要邀请大量的媒体?”

“肯定的。”

“我想你一定是希望媒体能尽量的为你造势吧?”

“是啊。”

“那你需要外界的经济专家一类的人对你们另外那个协议大加猜测吗?”

“有什么好猜测的?”侯龙涛又点上颗烟,“目的很简单。”

“对,表面上看就是为了不让别人有控股的机会,但你表面上的目的越是单纯,越容易引起别人的猜测,那些专家靠什么吃饭?一定的知识和捕风捉影的能力。”

“嗯。”侯龙涛点了点头,对方说的很有道理,自己在美国的时候就经常看到所谓的专家们在电视、报纸上对大公司的商业行为进行各种的猜测,对于那些公司都是只有负面影响。

“我估计等你们把价钱谈得差不多了,他们就会提出这个问题了,既然我现在能说动你,他们大改也能说动你,本来这就是对双方都有好处的事情。如果他们提出在头一天秘密签署那份附加文件,你会同意吗?”

侯龙涛搓着下巴想了想,“大概会,没必要挤在同一天签两份,而且当然是先签附加的,免得他们先拿了股份就不认帐。”

“ok,那司徒志远跟你签就成了顺理成章的事儿了吧?”

“对。”

“对于东星的股价来说,真正的利好消息是东星和gm达成了协议,所以你们什么时候正式在文件上签字,并不是非常重要,如果他们提出星期五签署附加文件,下个星期一签署转让协议,你会同意吗?”

“如果时间赶在那儿了,没有什么不可以的。”侯龙涛找不出拒绝的理由。

“你说michael sha他们知不知道司徒志远在八九年的表现?”

“啊…肯定是知道的。”

“假如星期四的时候突然有人向国安局举报,当年一个受通缉的政治犯,现在改头换面,又潜回了国内,你说会有什么结果?”

“他现在是美国籍。”侯龙涛忘了自己有没有把这个细节告诉对方。

“我知道,他的情况虽然有点儿复杂,但还没复杂到公安机关处理不了的地步,从现行法律角度讲,至少能扣留他四十八小时。但考虑到他现在的身份,大概会先用一天到一天半的时间进行核实、请示工作,然后再请他去喝。田东华也不是完全无根无底的人,国安的人帮他一个小忙儿,扣留司徒志远的事儿应该不成问题。这么一来,他可就不能参加股份转让协议的签字会了,你会为了他而把仪式推后吗?我看不会,他一进去什么时候能出来谁都说不好,也许一天,也许一年,对不对?”

“那我就只能跟michael sha签了,”侯龙涛站了起来,背着手在屋里慢慢的踱着步,脸上挂着笑容,“真是有一套。ok,司徒志远被抓,他签的那份儿协议还是有效啊。”

“如果他在签约前已经被解职了,那份协议还有效吗?”

“这可不是那么简单的。”

“的确不简单,”古全智得意的一笑,“不过我想出来了一条可行的办法。”

“您说,您快说。”侯龙涛都快急死了。

“你说是谁向国安局告的密?”

“这…这还有谁不谁的?随便找个人不就完了。”

“嗯嗯嗯,”古全智摇了摇手指,“gm总部亲自告密。”

“what?”

“gm总部亲自发给国安局一份传真,说是刚刚发现苏栈就是中国的通缉犯司徒志远,已经将他解除了职务,他的一切行为都不再和gm有关。”

“它不可能光给国安局发而不告诉自己代表团的人啊,也就是说michaelsha不可能不知道,这没法儿自圆其说啊。”

“gm当然也会给自己大代表团发传真,可他们用的是酒店的传真,gm的任何一个人都有可能从酒店那里取走传真,包括司徒志远,只需要有一个gm的职员看到他取了,但没被他看到就行了。当然了,这么重要的事情,光发传真可不保险,一定会给michael sha发e-mail的,也许e-mail被司徒志远删掉了。应该还会给michael sha打电话,也许司徒志远接了那个电话,装成michael sha,他的英语应当相当不错,没有口音了吧?”

“我肏,”侯龙涛咬着自己的手指头,“但这不能解释他为什么还要跟我签约啊,再说他们说无效,我就认了的,这最后肯定得上法庭。”

“对啊,他为什么还要跟你签约?因为那个约是你和他私下达成的,是他发现了gm出卖了他之后的报复行为,”古全智示意侯龙涛不要急着说话,“谈判记录是可以伪造的,你们和他们的两份谈判记录往法庭上一递,你那份儿说是双方同意,他那份儿说是gm没同意,一百八十度的区别,肯定有一份儿是假的,但谁能分出哪份儿是假的?要命的是外界没人知道你们有这份儿协议。一个美国法庭在不受任何外界影响的情况下都不太可能判定这份协议有效,更别提外界影响很有可能存在呢。”

“凭什么是美国法庭?”

“你告gm总公司违约,那些股份又肯定是在美国转给田东华,当然是在美国告。”

“好好好,那我可以继续再告,没有第一份儿协议,就不会有第二份儿协议。”

“这比第一个还要难,至少第一个还有司徒志远签的文件呢,第二个完全是死无对证,你凭什么说没有第一个协议就没有第二个啊?成交的价钱很合理,gm没有占大便宜,很难想像他会签那么一份约束自己的协议的,法庭大概都不会受理。万一,万一法庭受理了,在没有真凭实据的情况下,法官必须根据common sense来推断签约双方当时的意图。世界上很多的大公司都不是被用过半数的股份控股的,所以你说你签第一个是为了保证你的控股地位,没有它你就不会签第二个,是不成立的理由儿,法庭不会予以支持。而gm本身就是在替别人买你的股份,按理说他们是不会签那第一份协议的,法庭应该会支持他们。再一个万一,法庭支持了你,判定第二份协议无效,田东华就必须归还你的股份,而你要归还他用于购买股份的款项,但出于公平的原则,你是要付利息的,还且还是以商业贷款的利率为准,这种官司没有两、三年打不完,三十七亿五千万美金在三年里能创造多少利息?我没算过,我相信你也不想算。更大的问题在于在打官司期间,东星到底是由谁来掌舵?协议有效就是他控股,协议无效就是你控股,没法儿做决策的。”

“他妈的,”侯龙涛狠狠的在大腿上拍了一巴掌,又站了起来,挠着头,“好一个田东华,够阴、够狠、够恶毒。”

“人才。”

“是他妈人才。不对啊,”侯龙涛回过身,“就凭他和michael sha的关系?gm怎么可能愿意用自己的名声冒险?”

“你知道michael sha的老子是什么人吗?”

“他妈不会是bush吧?”

“当然不是了,但也差不了多少,是洛克希德-马丁的董事之一,如果他说话,美国政府很从gm那儿多买几个亿的h1也不一定。田东华控股了东星,也可以给与gm和洛克希德-马丁相当大的好处,甚至是股份的重新分配。他可真是制定了一个天衣无缝的计划。”古全智都开始欣赏田东华了…

编者话:对于田东华到底有没有可能在股市上收购26%的东星股份,我觉得没有必要的深究,最近的几百部香港连续剧,但凡涉及股市的,都是动不动就拿出几十亿来收购,呵呵呵,在理论上可行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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