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42 章(1 / 2)
赵云吃饭的时候,兄弟们都在饭馆的外面,他们消费不起这25块钱一个人的韩国饭,只好每人在路边买了一根煮玉米垫底,准备晚上回学校泡方便面。后来赵云跟大乔进了电影院,兄弟们也买不起门票,只好三三两两的散了伙,现在终于只剩下他们两个人。
在电影院里面赵云鼓起了很多次勇气想去亲大乔,反正这地方黑,就算被她打了耳光大家也认不出来。但是那天赵云犯了一个基本错误,居然跟大乔看了一场有关于家庭悲剧的电影。你说你个破电影院什么片子不好放你放这个,电影里面的一帮人渣从头哭到尾,一会儿爹死了,一会儿娘又死了,再一会儿旺财也死了,感情是碰上当年周星驰在华府门前碰到的那一位了,这就坏了赵云的好事。大乔拿着一包纸巾一直是眼泪哗哗的,你说这时候要是去亲她那不是畜牲是什么。
赵云带着大乔从电影院出来的时候,别提多丧气了,正在盘算着一会儿回到学校怎么样才能重新创造机会呢,就碰到了意想不到的麻烦。
电影院门口的那个公交车站一向以混乱而闻名古都,扒手比乘客还多。赵云以前也常常听说古都的小偷特别喜欢在车站作案,但是因为很少出门所以没碰到过。但是今天最关键的时候居然让他碰到了这事情,一个扒手就在他们眼皮底下摸一个老头子的口袋。大乔站在赵云左边,很紧张地抓着他的胳膊,她也发现了。
在这种情况下,当事人一般有两个选择,一个是管,一个是不管。要是换了我,无论最终选择哪个,都会在思想上都会激烈挣扎一下的。要是选择前者,虽然很拉风,但是会有生命危险;要是选择后者,良心上会有点过不去,而且也会被身边的小姑娘鄙视。等我的思想挣扎完了,估计小偷儿已经撤退了,然后我就会心安理得地对自己说,不是我不想管呀,只不过没来得及而已。
“没来得及!”这是最常见的借口了。老太太过马路被车撞了,你在三米外乘凉——我没来得及过去。上司交待下来任务了,结果你搓了一天的麻将,汇报工作的时候——我没来得及完成。公交车上,一个大婶抱着孩子在你身边从东三环一直站到西三环——我没来得及看到。老婆一不小心大了肚子,你苦着脸解释——我没来得及……
但是赵云就没有选择,他也根本不会选择,因为他从来就不会考虑什么人身危险之类的事情。赵云思考问题向来都很简单,对他来说没有一定的正义和邪恶之分,喜欢就干不喜欢就不干。他心情不好的时候可以在酒吧里面见谁打谁,心情好的时候可以在路边给不认识的小孩擦鼻涕。他打别人那是天经地义,别人打他那是痴心妄想。
第十四章赵云(9)
那只手从老头口袋里面抽回来的时候,紧紧地捏着一叠钱。赵云右手一伸就把这只手攥住了,然后大喝一声:“有小偷!”左手一用力,把大乔远远地推开。
被赵云抓住的这只手的主人个子不高,身子也很瘦弱,摆明了就不是他的对手。赵云向下使劲一用力,就扯得扒手俯下身子往前一冲,然后赵云的左手已经抡了过来,重重地在扒手的鼻子上打了一记上勾拳。他的指骨接触到扒手皮肤的时候,分明感觉到他的力量完全施加在了敌人的鼻骨上,随着一声脆响,扒手的鼻梁估计是断了。
赵云以前和兄弟们玩过打拳游戏机,一般大家的拳重都是80-100磅左右,管亥只能打70磅,连女人都不如,赵云可以打出128磅的高分。今天因为比较紧张,而且不擅长左手,这一拳就没有用上全力,但是因为角度很好,所以这一拳打得非常成功。
周围的人都散开了,暂时还没有警察出现。正如所有的捉贼场面一样,大家都围在旁边看热闹。这一拳打中以后,扒手就捂着脸跪在了地上,短时间内他是不会有能力反击了。赵云现在把全部精力放在了四周的人群里,这年头谁都知道小偷作案都不会是独自一个人,都会有同伙。赵云非常清醒地意识到扒手的同伙正在旁边,随时准备袭击自己。
事情的发展是按照赵云最不希望的路线进行的,正如他所料,扒手果然有一个同伙,但是这个人显然是被赵云的体型和气势震慑住了,他没有直接冲上来,而是抽出一把匕首,朝大乔扑了过去。
这个人距离大乔大概有5米多远,赵云距离他和大乔也是5米远。也就是说三个人现在处于一个等边三角形。好就好在那个帮手可能没有想着要马上伤害大乔,只是想着威逼住大乔以便解救他的同伙。他冲到大乔身边以后,先是用手抓住了大乔的胳膊,然后就把她往自己怀里拉。
大乔发出了一声尖叫,超高的音频形成了一阵阵音波从一个点向四面八方激射出去,形成阵阵声浪,刺激着周围每一个人的耳膜。而赵云就在这一层层的声浪中逆行而上,发射过来的一道道音波在他的面前弹开,被反射出去。赵云用最快的速度冲到大乔面前,用左手挡开了那个伸向她面前的匕首。锋利的刀刃在赵云的手背上划过,在皮肤上切开了长长的一条缝隙,却没有沾上一丝血迹。
这个帮手显然没有意识到赵云能如此敏捷地从地上跳到他的面前,更想不到这个人能够这么快地出拳。等他反应过来的时候,已经重重地吃了一记右勾拳,这一拳不仅仅是赵云128磅的拳重,还夹带着他74公斤的体重,打得这个帮手满脸的肉都在乱颤,至少断了两颗牙。随着这一拳,俩人倒在一起,匕首就掉在大乔的脚下。
站在大乔身边的人群又一次迅速散开一个圈子,和原先的圈子连在一起形成一个8字形的中空人群。在其中的一个圈子里,赵云骑在那个帮手的身上,左手死死按住他的脖子,让他动弹不得,鲜血顺着刚刚割开的刀口汩汩流出,淌在对方的脖子上。而他的右手握成拳头,从上而下地打他的脸,用尽全力,一拳连着一拳。
但是赵云还是失算了,正如周星星那句著名台词,他算到了开始,却算不到结局。正在打他的时候,赵云就感到背后一痛。他回头一看,身后站着另外一个人,手里拿着一把匕首,赵云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鲜血从匕首尖一滴滴的落下来,在地上摔得粉碎。
扒手的第二个同伙手里虽然有刀,但是他却没有用刀的勇气。第一刀刺进了赵云的背部,被肩胛骨挡住,所以伤得不算很重。这个人将刀抽了出来,看见了上面流淌的鲜血,就失去了刺第二刀的勇气,扔下凶器转头就跑。
赵云顺手就把地上的匕首捡了起来,朝那个逃跑的身影甩了过去。
很多年以后,赵云仍然想不明白自己为什么会有那个动作。也许是刚刚被刺了一刀比较愤怒,也许纯粹是无意识的行为?但是有一点是可以明确的,这一个动作酿成了大祸,最终影响了他一生的命运。
第十四章赵云(10)
那一把匕首在空中旋转着飞向了目标,划出了一道优美的弧线,并且非常准确地击中了目标,逃跑的扒手应声倒下,但是在场的人谁也没想到,他这一倒下就再也没能站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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