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55 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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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胤正一脸阴沉。
曾爱财一脸微笑。
柳如嫣却已到了萧定乱的身边,两眼垂着泪笑着怒道:“笨蛋,你为什么要来?!”
萧定乱看着柳如嫣,脸上浮现出一丝笑容,道:“只恨我来的太晚,委屈了你!走,我们走……”
唐胤正冷笑道:“走,你还想走?既然来了,就不要走了,都留下来罢!”
花园四周,一个一个黑色甲士浮现,里三层外三层,将萧定乱、柳如嫣和曾爱财团团围住,目露凶光,一时之间杀机大起。
萧定乱长枪一抬,指向唐胤正:“老子不管你是谁,我今日来此,只为救我心爱的女人,谁挡我杀谁,天王老子也别想拦我!”
第六十八章:兄弟齐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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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俗话常云千年修得共枕眠,只羡鸳鸯不羡仙,龙潭虎|穴刀如林,情丝难断有三千。情人的剑,为真义挚情而生的剑,谁人乱打鸳鸯谱,谁人饮恨情人剑!七弟,五哥在此,没人敢把你和如嫣妹子怎么样!五割全力保护你们杀出重围!”
一声温婉长叹,一身华袍,一柄粉红色的剑。人面若桃花,双眸如明月,肌肤似霜雪,身姿多婀娜!他生来本该是绝色的美人,但他不是,他是七尺的男子,抱着情人剑,游走在红尘间。
“七弟,六妹,二哥爱才更重义,有我无利不往曾爱财在,一掷千金,神仙也给我打落下来!”
曾爱财乜眼看着唐胤正,眼神似讥似嘲,嘿嘿的笑道。胖子总是乐观的,况且是一个手里捏着几百万银票的大胖子。他在想,若是把手中的银票全部换成铜钱,然后再用通天金钱手打出去,大概十个武昌别府也能打个稀巴烂吧。
“七弟、如嫣,三哥来也!哈哈……”
武昌别府内忽然掀起一阵旋风,旋风过处,飞沙走石,吹动花树,花叶凋残。旋风平定,显出一个粗布短衣的威武男子,神色间充满了放荡不羁,正是鬼步浪子公孙尚义。
“萧哥哥,如嫣姐,还有我!”
一袭白衣胜雪,动若奔雷,静若处子,猛然踏空而过,落脚处正在萧定乱和柳如嫣的身边,身姿傲立,冷面而视,个中英姿神韵,实在飒爽已极。来者正是万花谷白蛇女英苗素衣。
“九弟来晚了!”
一袭青衫,翩翩公子,双手总握拳,拳中总空空,正是萧定乱八个兄弟姐妹之中最小的一个,两手空空牛小蛮。
萧定乱冰冷的脸上浮现出笑容,实没想到这一次因为自己,九个兄弟姐妹能够赶到的都来了,为他救急救火,有手足义气如斯,直让人心头阴霾散尽,胸中自有一股力量,温暖全身。试问天下,有此兄弟姐妹,谁能不退让三分?!
萧定乱大笑一声:“今日,我看谁还拦得住我,谁能要了我的命!唐胤正,你还在等什么,你的狗还在等什么,要战便战,老子今日要杀个鲜血满乾坤!你敢触我禁脔,我要让你永远记得这个教训!”
苗素衣赞同道:“萧哥哥说的对,敢软禁如嫣姐,我们要让你付出代价!”
唐胤正面沉如水、水欲结冰,冷笑道:“好,很好,既然你们一同现身,也省去了我许多麻烦,我就将你们一网打尽!哼哼,敢闯武昌别府,你们实在是活得不耐烦了!冲冠一怒为红颜?我要让你们这一群渣渣明白,什么叫真龙一怒、血流千里!杀……”
唐胤正杀字一落,二十云纹钢甲黑甲士甲胄铿锵,手握云纹钢刀合围而上。
牛小蛮大喝一声:“我倒要看看,是我的拳头硬还是这云纹钢甲硬!”翩翩公子牛小蛮忽然就像一头发怒的公牛,猛然冲了出去,他的双手握着拳头,悍不畏死的大步冲向寒光森森的刀口。
萧定乱最厉害的不是什么武功招式,而是全然不顾一切的搏命拼杀。萧定乱拼命只在最危险的关头,而牛小蛮却全然不同,和人一动起手来就完全疯掉,完全的不要命。他嗜战,天生为战而生,一身神力无比惊人,拳法更是凶悍诡谲,所向无敌。
冷光闪烁的刀当头劈下,刀很利、刀很快、刀也很准,一刀而下牛小蛮毫无意外的会被劈成两半,横死当场。
但是刀快,比刀更快的是牛小蛮的拳头;刀准,比刀更准的还是牛小蛮的拳头。牛小蛮要打一个人的鼻子就绝对不会打到那人的眼睛,他打中的绝对会是鼻子。
空嗵!
他要打这尊甲士的胸口心脏,这一拳就正好赶在刀落下之前骤然打在甲士胸前的云纹钢甲叶上。甲士双眼中放出幽冷的光,似在冷笑,没人能用拳头打碎云纹钢甲。他手中的刀已落到牛小蛮的额头,牛小蛮的拳头却已打完,然后身躯忽然诡异的扭曲,从他面前消失了。甲士身体晃了晃,向后退了一步,感觉好累,只挥了一刀就似已耗尽全身的力量,他实在好想休息,于是将刀插在地面,扶着刀,疲惫至极的闭上了眼睛。
他死了,心脏已被打碎,却没有明白过来,只是觉得好累。
牛小蛮大笑道:“云纹钢甲坚不可摧实在厉害,哥哥姐姐们小心!”牛小蛮试过的绝对没有错!有些东西看似很结实,牛小蛮的拳头一试,却像豆腐一样,被打的稀烂。曾经江湖上有一个铜人魔,自称不朽铜人,不知道练就了一门什么功夫,全身的皮肤好若精铜,功力运转,刀剑砍上去火花迸射,内气打上去如泥牛入海,挑战各个门派,鲜有人能破,名声大噪,甚至于一度登上龙虎山,在上面打了三天三夜,最终安然无恙的下了山。不过最后却遇到了牛小蛮,牛小蛮乱拳齐出,三五拳便将这不朽铜人打的全身破败而死。
苗素衣叱咤一声,手中一柄蔷薇剑游龙回环、寒光闪烁,以一人之力对上三尊黑甲士,凭借精妙剑招,一时之间不落下风,身姿婉转腾挪,飘然之间白色衣裙飘动,就好像一朵百合花,纯洁、清香。
花上染血,敌人的血。白色的花,腥红的血。红与白的鲜明对比,显出一种炽烈的绝美,好如盛放,夺目而惊艳。
苗素衣越来越有传说中白蛇的那种动人心魄。
侠客,本就是从鲜血之中涅槃而出的一种高大象征,苗素衣已有了那种气魄。
粉色的剑,就像情人的双唇,让人沉迷到最美好的梦境之中,但那梦已不美好,因为情人剑已不像美人的红唇,而是毒蛇的信子,那梦已成噩梦,是敌人鲜血染成的噩梦。
倘若天公大义、人间道理已不能为自己打开一条路,那么杀吧,以暴制暴、铺一条血色的崎岖之路,脚踩着黑暗阴森的地狱,仰望头顶永恒光明、永恒完美的天国,要么下地狱。要么上天国。解脱的一刻未到,杀戮便永不停息,直到最终找到归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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