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历史 |

第 1112 章(1 / 2)

加入书签

当事人造成伤害的因素,如果是家庭成员中的父女乱伦及兄弟姐妹之间乱伦,必定会对女儿造成伤害,困为大家都知道,在性活动中,受到损害的只有女子,男子是基本上受不到什么伤害的。所以说,母子做爱(这里指基于母子间相互爱护的、有节制的、可以控制的性爱)与家庭其他成员间发生性关系相比,除了社会伦理及个人观念不允许外,最大的不同就是不会对当事者的身心健康带来什么危害的。再说,家庭其他成员间是从来没有身体的接触的,而儿子本身就是从母亲身体里出来的,这是母子关系(当然也包括母女关系)与其他亲属关系最本质的区别。如果说孩子的整个身体都可以包容在母亲体内,那么,我们有什么理由去反对孩子身体的一部分重新回到母亲体内呢。

——从一些性学文章及书籍中我们可以知道,男子性欲最旺盛的时期在18岁左右,而女子性欲最旺盛的时期在35岁以后,男子之间对性的需求在年龄上有巨大的差距。也就是说,只有少年男子和中年妇女的生理要求才对等。为了适应这一客观要求,我们为什么不可以在母子之间进行互补呢,基于母子亲情的这种互补,实际上更能取得良好的效果。

――综上所述,如果我们逐渐改革伦理观念,允许母子间适当的有些性爱(当然,出于对女性青少年的保护,家庭其他成员间的性关系仍然是被严格禁止的),是有百利而无一害的。并且,这样还可以加深母子间的感情。儿子成年了,让他重返自己生身之处,回归家园,更知母恩。但母子间的性行为一定要有所节制,不可沉缅于此,特别是要注意不要使母亲的身体健康爱到损害。另外,当儿子成年了,就应当让他离开自己的身体,去接触其他异性,父母及儿子都有责任尽量避免消极因素。我不赞成单亲家庭的母子之间出现一般意义上的爱情,更不赞成母子结婚,因为母子的年龄差距过大,也无法养育后代。

――儿子出于对母亲深深的爱慕和对成年女性身体的强烈渴望,母亲出于对儿子真挚的疼爱,这种爱不是一般意义上的爱情,可是比爱情更高尚,这种爱当然只有用性爱来表达才最完美,这是合乎人性的,也是大有益处的。应把这种行为视为人生中一种神圣的、合理的、必要的过程。

――一般情况下,儿子在身体基本发育成熟以后,步入社会(或升入大学)以前,母亲处于中年时期,性功能健全,身体健康,性欲旺盛,母子感情融洽,这样的母子才适合做爱。在母子性关系中,母亲应处于主导地位,做与不做,何时何地做,以及时间长短、做爱频率,都应由母亲做主。母亲应特别重视第一次和儿子的交合,把第一次当做一个神圣的仪式来举行。第一次的时机最好选择在儿子的生日这一天,因为这一天是母子关系最亲密的时候,宜于感情加深。这一天是母亲的受难日,选择这一天让儿子重回生身之处,使他走出人生重要的一步,是十分妥当的。母子重新合为一体,儿子再次回味在母亲体内的感觉,母亲怀抱着爱子,回忆着生子之乐,真是人生最美好的时刻。

――即使在性交过程中,双方仍然还是母子关系,不应有恋人关系的想法,切不可象夫妻和恋人那样行事。这时,母亲应注意以下几点:1、主动用双手引导儿子,使儿子顺利进入自己体内。2、大方行事,不要羞涩,尽量显示出母爱的伟大和宽容。儿子应注意以下几点:1、只有得到母亲的允许或在母亲主动提出时才能和母亲做爱,不得强迫母亲。2、举止文雅,有礼貌,在母亲引导下规规矩矩行事,不得有下流动作。3、爱惜母亲的身体,动作不宜过度用力。

↑返回顶部↑
精品御宅屋m.yuzhaiwu1.vip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