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子”的“汉文化”或自毁的“孝道”(2)(1 / 1)
在民间传说中,有许多这种故事,情节越残酷,自毁性越大,越受到称赞。
罗武越说越激动。
比方,在《二十四孝》中,一个八岁的孩子为了防止蚊子咬他的父母,甘愿让蚊子咬他自己。又比方,孝子王祥受后母虐待,但当后母想吃鱼时,他却“卧冰求鱼”。
再比方,一个孝子听从医生的指示,尝父亲的粪便,以判断父亲的病情,当得知老父病危时,他祈求上天让他去替死。
等等,等等。
罗武断然道:行孝意味着维护父亲的权威地位。舜得不到家人善意的理解而是敌意的拒绝。可正是敌意的拒绝突出了孝行的伟大。
行孝意味着子女的一切行动都要为父母的幸福着想。
一方面,子女应该努力争取生活上的成功,以给家庭带来荣耀。
另一方面,在特定条件下,孝子要违背父母的意愿,如果这种不违背就会造成对父母不好的后果的话。
比方,舜的父亲想杀他,但他一次次逃走,因为如果不这样,他就会使他的父亲更不配当父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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