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七十章 得寸进尺(1 / 2)
芦二回到办事处的时候,县委县纪委的三名负责同志已经等在办事处了。一位负责这次行动的王组长对芦二说:“芦俊毅同志,我们是县纪委派来专门调查关于你在川都办事处工作期间的一些问题,希望你能够正确对待,配合我们的调查。党的政策历来是不冤枉一个好人,也不放过一个坏人,请你相信我们,我们会秉公办案,有问题就澄清,没问题也不会无端生事,乱扣帽子。”
芦二说:“感谢三位领导帮助我,我会本着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原则,积极配合组织调查。组织想知道什么,我都会毫不保留的向组织说清楚。”
于是那位姓王的组长又说:“在我们开始之前,我先宣布一项纪律,还望俊毅同志理解。”
芦二说:“请领导明示,我一定遵守。”
于是王组长就说:“第一,在调查期间,不得擅自脱离调查小组单独行动,第二,在调查期间,非经调查小组允许,不得与外界联系,第三,手机暂时上交调查小组保存。请问俊毅同志,能做到吗?”
芦二笑了一下:“王组长,你们这样做,与软禁有什么区别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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