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七十三章 案中迷踪(1 / 2)
林副局长汇报完毕,书房里依然是鸦雀无声。蒋真义开始介绍案件的历史背景,蒋真义说,在刑侦人员刚刚抓获曹小东和罗仁凤之后,就曾将这一重大情况向石市长作了汇报。石市长认为“5.27” 重大恶性杀人案件有背景:曹小东被抓获,又带出了一个罗仁凤。他们到底是个什么关系?这其中是不是还隐藏着其它的一个什么秘密呢?或者会不会还有一个什么案中之案和案外之案呢?这次审讯工作,正是按照石市长的要求,带着这几个疑点深入展开的。经过艰苦的心理战,答案终于显山露水,一目了然。
泰平市公安局在侦破“5.27”重大恶性杀人案件,一举摧毁以曹小东为首地下黑社会组织的同时,还意外地破获了另一起流氓团伙犯罪案,从而导致了以罗仁凤等人为首组成的,自称“泰平皇亲国戚团”的覆灭。
可以说,曹小东被捕是因为罗仁凤的出现,罗仁凤的暴露是因为曹小东的被捕。从某种意义上说,这两件事都应该“归功于”罗林森副市长与女儿罗仁凤的那次吵架。
罗仁凤为炒股票拖次银行贷款的事,与罗林森发生争吵愤而出走后,再也不愿跨入家门一步。后来经过贺长生的从中斡旋,父女关系才开始逐渐缓解,罗仁凤回了几趟家主动地与罗林森恢复了父女关系。罗林森也不再提起罗仁凤炒股欠银行的贷款的事,他单独找到了王文兵,两人各掏了五十万元人民币,堵了银行里的那个窟窿。
贺长生与罗仁凤的关系也非常微妙,正所以有了这种微妙的关系,才逐步形成了泰平官黑勾结的纽带与桥梁。加上后来又冒出了一个公安的丁志仁,使得这种勾结更加紧密,更加坚强有力,也更加让世人感到毛骨悚然。
早在罗林森任市建委主任的时候,罗仁凤和贺长生就建立了十分密切关系。当时任科长的贺长生,为了笼络罗林森,充分利用了罗仁凤玩世不恭的弱点。除了日常不断地施以小恩小惠,陪她上馆子泡舞厅,买衣服手饰,还施以情感上的攻势,写情诗赠信物。贺长生的心机没有白费,罗仁凤不但经常在父亲面前夸奖贺哥,还主动投怀送抱,给了贺长生不少的温存和体贴。只可惜贺长生已经结婚,否则罗林森的乘龙快婿非他莫属。
罗仁凤与王文兵结婚后,碍于王名烈的身份和地位,贺长生再也不敢对罗仁凤“造次”,两人渐渐疏远。只到罗仁凤离婚,这对地下旧恋人才又开始打得火热起来。
离婚后罗仁凤“破罐子破摔”,变得放荡不蔫起来,整天在外“泡社会”上班倒成了“副业”,单位的领导对她也毫无办法。后来罗仁凤认识了曹小东,并建立了亲密的关系,在贺长生的掺和下,后来又有一个丁志仁加入其中,泰平“官黑”勾结作恶的局面就这样悄悄地形成了。
罗仁凤不但与贺长生早就有了这肉体关系,而且后来又和丁志仁有了肉体关系。丁志仁虚荣心极强,官欲极强,很早就被市委王名烈副书记看中,对官位的许愿,作为分管组织工作的副书记来说,当然可以说是轻车熟路,可以冒皮皮。丁志仁当然是求之不得。本来他与罗林森副市长关系非常一般。因为晚上爱泡,有一次他在泡时,刚好就遇上了罗仁凤,一个为丁志仁的帅气而动心,一个为罗仁凤的的美貌而倾倒,一见钟情,一拍即合,当天夜里两人就滚到了宾馆的床上。当丁志仁得知罗仁凤就是罗林森副市长的女儿,心里更是欢喜异常。罗仁凤不但对丁志仁施以色诱,而且还施以财诱,即经常送钱送物。丁志仁财色兼收,也就心甘情愿地拜倒在石榴裙下,任其指使了和召唤了。而且此时他已拥有了王名烈和罗林森这两个主子了,这无疑对于他的仕途来说已经铺宽了道路。
从情感上和肉欲上来说,罗仁凤虽然有丁志仁和贺长生这两个新老情人不断的“抚慰”,但她最钟情和最思念的却是曹小东。当时曹小东因“5.27”凶杀案正逃窜躲藏在新疆。罗仁凤给曹小东打了个电话,说她很想念他。曹小东害怕回来被抓,罗仁凤告诉他说“5.27”案子早已经结了,该抓的抓了,该判的判了,该杀的都都杀了,只要回来不招摇,找一个隐蔽的地方住下来,也不会有什么太大的问题。曹小东经不起罗仁凤的甜言蜜语,加上他更垂涎她的美色,终于悄悄地潜回了泰平。
先选择市郊龙子山脚下,以经营农家乐为掩护。贺长生自杀后,为保险起见,曹小东将黑巢选择在泰北那个那个最偏远的山区小村,和罗仁凤过起了夫妻似的避难生活,剩下的手下开始分散于泰平周边地区。在这一期间曹小东仍遥控指挥了几起恶性凶案活动。
曹小东与罗仁凤的这种地下情人关系,已经维系了多年。
一开始,曹小东并非社会无业人员,他有一个属于自己的网吧和一个档次不算太低的茶坊,而且收入不菲。从表面上看曹小东为人豪爽,爱打报不平,又练有几招拳脚,社会朋友很多,很快就网罗起一伙贴心兄弟。由开始的替人催帐,替人打架,坐庄聚众赌博,到后来的群嫖群宿,强奸轮奸,吸毒贩毒,抢人越货,充当杀手,俨然一个十足的地下黑社会,而曹小东也就自然地成了这个地下黑社会组织的龙头老大。
作为罗林森的女儿,罗仁凤有一份稳定而体面的工作。以她的社会地位来说,本来应该有一个光明而灿烂的人生前途,可她却走入了歧途。也许是她命中注定她不能成为一个良家妇女,从小就受父亲的陶熏,养成了一个飞扬跋扈,骄横无礼的脾气。但她为人处事又如一个江湖女侠,豪爽大度,不怜惜钱财,肯为人解决难题。凡别人委托她办事,只要她答应了,就如一言九鼎,没有一件是落空的。
真是攀龙附凤,几年下来聚集在她旗下的小姐妹和小兄弟也自然不少。但她在对核心密友的选择上却自订了三条原则。那就是:一要有点社会地位;二要有点经济基础;三要在社会上没有劣迹。经过几年的观察,她把这个小圈子选定在赫于前(市交通局长)、钱跃全(市重点办主任)胡一发和段明仁的女儿,连同自己共五个姐妹,并且拜了把子,号称泰平的“五朵金花”,罗仁凤自然成了“大姐大”。但外围力量也不能没有,而且最好是男性青年。能够跑跑腿,撑撑场面,条件也是一样。她拉进了弟弟王仁龙和几个老板的儿子,核心圈子加上外围力量也有十来个人。
罗仁凤给这个地下组织安了个“泰平皇亲国戚团”的名字。章程虽然没有,但目的非常明确,那就是“主持公道”操社会。从罗仁凤一开始的动机来说还不算坏,但后来却走歪了路。所谓“打富济贫”要来的钱,不是用来救济贫困户,而是供自己挥霍享受。那些老板们,只所以能够痛快地拿出钱来,一是看在她的父亲是个大权再握的风云人物,二是因为垂涎她的美色,因为罗仁凤时髦新潮,而且与男人相处时十分大方放浪,打情骂俏、摸摸捏捏,全不在话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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