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领地(1 / 2)
一条完全冰冻的河流在群山间蜿诞而行。
这片山脉离开贝尔格有八十多公里,山的高度大多在两、三百米左右,这些山峰就像是狼牙一样,尖锐而又锋利,山峰上几乎没什么泥土,全都是光秃秃的岩石,自然也没什么植被。
从来没有人会想到,这样一片土地会有人要,更别说是拿土地肥沃的盆地去换了。不过贝尔格的骑士们同样也不认为玫瑰十字团的成员会做亏本生意。
和菲利普王子麾下其他人的领地不同,这五片领地聚拢成一团。
菲利普王子的封地是狭长的一条,宽度不够,已经封奉出去的领地,都像串在绳子上的一颗颗珍珠,依次排开。只有这片土地,山连着山,没有一丝可以耕种的农田,不管是蛮族还是哥伦安特王国都不怎么在意,就被菲利普王子全都占了下来。
这里宽有十公里左右,五片领地紧挨在一起,就像是一朵花的五片花瓣。
以尼斯、路克、伊斯特和梅特洛的聪明,当然知道把所有的资源联合在一起,才能够达到最大的利用效率,所以他们五个人都把领地的中心建造在领地交界的地方,几乎紧挨在一起。
那是河道的转弯处,紧挨着的五座山峰全都被削平了峰尖,它们的距离相隔不过几百米。
在山峰上,许许多多工人正忙碌着往架子上钉木板,这些架子全都是由各种稀奇古怪的植物构成。
当初贝尔格花了几个月时间,才勉强造了上百幢房子,而眼前这五座小镇是从一月中旬开始建造的,到现在差不多有半个月,却已经看得出整体轮廓了。(看精彩成人小说上《成人小说网》:https://)
“生命造物术”在营建方面,确实有着得天独厚的优势。
“我真是羡慕你们,如果早两个月,你能够研究出这种秘法,贝尔格恐怕已经建好了。”菲利普王子无可奈何地叹息着,为花出去的那些银币而感到可惜。
建造贝尔格的时候,大部分的工作是花费在竖支架上,这是唯一需要技术的工作,其他打地桩、钉木板之类的,只需要派苦力就可以完成。在北地,苦力有的是,懂技术的工匠却不多,所以工程进度才这么慢。
“我为此付出的代价可不小。”尼斯当然要把情况说得艰难一些。
王子居然点了点头,他知道尼斯以前是各系同修,并没有选择专精一系,他又不知道“生命造物术”的底细,只以为这是为了建造房子而自创的魔法。
“我很想在这里也有一幢别墅,贝尔格待着厌烦了,就到这里来度假。”菲利普王子似乎不经意地说了这么一句。
尼斯当然不会认为这是随口一说,王子殿下肯定看出了这片领地的地理优势。
不管是在冬天还是在夏季,旁边这条河都会是天然的通道。不但通往死亡谷和罗格斯菲尔德城,同样也通往哥伦安特的中央区域。除了四周没有可以开垦的土地之外,其他条件都比贝尔格要有优势。菲利普王子显然也想插一手。
尼斯的小镇名义上是属于教会的,是菲利普王子捐献给教会的土地,所以菲利普王子想在这里建造一座别墅,并不算过分的要求。
“我正巴不得这样。”尼斯说道,他也只能这样说,毕竟不太合适拒绝。
尼斯也不怕菲利普王子鸠占鹊巢,至少在他这一代不会有什么事发生,等到他死了之后,这片领地落到谁的手里,他也就没兴趣管了。
在五座山峰中,尼斯的这座山峰最热闹。整座山被削成了三片台阶,最底下的那片台阶面积最大,上面密密麻麻全都是房子,今后这里就是居住区,半山腰还有一片台阶,从已经有的支架来看,那里将会是中心区域,是办理公务的地方,同样也是进行骑士训练的所在,而整个山顶是一片大广场,一座不次于卡奥尼大教堂的巨大框架已经矗立在那里。
尼斯原本没打算搞得这样气派,不过有了“生命制造术”,一座大教堂和一座乡村小教堂的区别不大。
“我在旁边帮你留一座独立的小峰。”尼斯很快就选好王子殿下的别墅的位置。()
他这样安排是为了避免喧宾夺主,省得以后有麻烦。
“这些山峰之间,怎么互相连系?下山再上山吗?”王子问道。
“我打算建一些索道,在上面挂缆车,山顶到地面也是一样。”尼斯会有这种异想天开的设计,是因为当初在卡奥尼建造大教堂的时候,就在教堂顶部弄了一个大滑轮,人员、建筑材料全都是靠这个大滑轮上上下下,速度快,效率高,而且从头到尾没出过问题。
除此之外,这也是借鉴卡奥尼到阿德蒙特之间的轨道的经验,那两条轨道运载效率非常高,而索道也可以看成是某种轨道。
菲利普王子在心里想了想,最后暗自赞叹,他没有这方面的经验,但是出于骑士的本能,对于这种讲究秩序,容易控制的东西,总是带有好感。
“好主意,在这种山峰上开辟道路,是最困难的一件事,想要通大车的话,必须螺旋形的一圈圈造下去,很花工夫,而且因为坡度的关系,经常会出事,也就容易堵塞。”萨格拉蒙特代为治理过贝尔格一段时间,而贝尔格就是一座山城,所以他对交通问题知道得很多。
“这座小镇有多少房子?”肖恩在一旁问道。
“我的小镇有一千七百幢房子,路克的小镇有八百五十幢,伊斯特的小镇有六百二十幢,帕尔姆和梅特洛的小镇有六百幢。”尼斯算得清清楚楚。
“你们有那么多人吗?”肖恩异常疑惑的问道。
“人口有的是。”尼斯早就预料到有人会这么问。
他们的诀窍就是招募那些无家可归的流浪者。
当初卡奥尼刚刚建立的时候,就是梅特洛四处去招流浪者。那时候还挑挑捡捡,只要有手艺的人,如果放开了招,拉几万人来也不在话下。
“既然人口有的是,帮我也招募一些人来,怎么样?”王子立刻来了兴趣。
“只要能够确定一件事,就没任何问题……招募来的人,全都拥有自由民的身份,想离开的话,随时都可以走。”尼斯说出了其中的关键。
这是他从卡奥尼人身上得到的经验,或许时间长了,有些人会为了财富和地位愿意放弃自由,成为别人的奴仆,但是一开始绝对要保证他们的人身自由。
王子顿时不再说了,他需要的是能够牢牢控制在手里的领民,而不是来去自由的自由民。
尼斯并不感到意外,王子殿下的反应,和当初路克他们的反应一模一样。
这是因为理念不同,对于骑士来说,他们习惯了附庸和被附庸,只有这样才感到可靠,而卡奥尼地处南方,近两个世纪以来,因为和东方的贸易,使得南方越来越繁荣,商人越来越多,为商人干活的人越来越多,他们习惯了雇佣和被雇佣。
人是会变的。当白糖生意越做越大,路克他们在阿萨克斯站稳脚跟之后,他们就渐渐接受了商人们的观点,理念也转变了过来。
在山峰合的那些峡谷里,一排排的作坊紧挨在一起。
把作坊区设在这里,既是因为靠近河边,和码头直接连在一起,装货卸货都方便,也是为了着火的时候,救援起来容易。
这里的作坊当然不可能像卡奥尼那样建造成半敞开式的,北地的冬天异常寒冷,没人受得了。这些作坊是土坯墙,大斜顶,房顶上镶着一排玻璃窗,门口有棉布挡着。
此刻在作坊里工作的大部分是女人,她们正在修整从北方运来的毛皮。
毛皮是蛮族最大宗的商品,这些毛皮的质量自然没话说,不过蛮族处理皮毛的工艺非常粗糙,以往都是运到伊比利斯和其他北方的大城市,在那里经过整理,再卖往南方。这还是梅特洛发现的商机。
就拿一张狐狸皮来说,如果能够完整无损地把背部的皮毛取下来,差不多就已经相当于整张皮的价钱了,腹部的皮,品次低一些,不过也能卖不少钱,至于其他零零碎碎的皮,可以做成手套、帽子之类的东西。
这是利润接近百分之百的好生意。
在另外一排作坊,稍微靠近一些,鱼腥味就扑鼻而来,很多女人在里面忙着刮鱼鳞,剔鱼骨,给鱼肉切片,然后用盐腌渍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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