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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章 风雪何至,奇货可居(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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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罢,你找太公什么事?”良久,老人收了笑声,深陷蛛吐的黄浊细目迸出锐光,虽带笑意,但普通人若被这蜥蛇一般的视线盯上,怕笑也笑不出。“过去东镇和萧先生前来,不拿点什么总不肯走。你好的不学,净学这些坏德性。”

“不仗着太公疼我么?”独孤寂嘻皮笑脸:“家里有一颗叫‘龙雀眼’的鹿石,对不?”

沈太公眸光一敛,嘿笑道:“原本是有的,现下没啦。”

“我知道,当聘礼给了章尾始兴庄龙方家。”独孤寂眼珠滴溜溜一转,涎脸续道:“丑……呃,我是说那位龙方姑娘丢了龙雀眼,想退婚又赔不起鹿石,太公能否看在我的面上,这事就算了?”

沈太公打量他片刻,瘪嘴摇头,咋舌声不断,看起来更像猴儿了。

“十七郎,你把主意动到我未过门的儿媳妇头上,少永鳏居多年,我好不容易给他谈了这门续弦,你忍心作梗么?”

独孤寂想到丑丫头的大红嫁衣,想到当夜缠绵悱恻极尽缱绻,那难以言喻的销魂蚀骨、轻怜密爱,不由得心痛如绞,咬牙定了定神,正色道:“太公误会了,我个幽禁山间的罪人,没想抢谁的老婆。只是龙方姑娘要留要走,我希望是她自己的意愿,非为龙雀眼。恳请……恳请太公应承。”

“这位‘龙方姑娘’与你,是啥关系啊?”

“只是……朋友而已。”独孤寂神色一黯,却未逃过老人毒辣的眼光。沈太公笑道:“龙雀眼价值连城,看来是交情深厚的朋友了。也罢,金珠财宝不过是身外物,待她来到越浦,我会详细问过她的意愿,若她不愿嫁与少永,我决计不会为难她。”

独孤寂惨然笑道:“多谢太公成全。我来过的事,也请太公莫向她提起。”

老人竖起大拇指。“为善不欲人知,够仗义!你这便要走了?”

“我在龙庭山下还有点事,得有个区处。”十七爷起身作揖,将出门时突然停步,低声道:“若她最终选择留在沈家,请鼻……请少永好生待她,她是个很好很好、很好很好的姑娘。”没等老人接口,径自推门而出,在一地月华之间消失了形影。

约莫十天后,贝云瑚终于来到沈家。

她被安排在偏厅等候,负责通报的下人好不容易才弄清楚,这位一身旅装风尘仆仆的绝色少女,竟是原该乘坐花轿大队簇拥的家主续弦,不敢怠慢,赶紧请了沈季年和太公前来。

始兴庄的变故,越浦已有所闻,沈太公殷殷垂询,少女语声动听,叙述条理分明,尽显闺秀风范;虽是实问虚答,倒也挑不出什么错处。她所持的关牒文书俱是官印正本,写有闺名“龙方云瑚”,应非有假。

最要命的是:沈季年一入偏厅,人就傻了,自始至终不发一语,还差点打翻了茶盅。沈太公对这根独苗儿的性子还是清楚的,沈季年谨慎、沉稳,不好声色,是理想的守成之人,便与身故的元配李氏青梅竹马,感情甚笃,也绝非是色授魂与的痴迷。

老人虽答应独孤寂,但不想轻易放走贝云瑚——价值万金的龙雀眼,在他看来不值一哂。十七郎不惜擅离幽地,专程走一趟越浦,低声下气求人,才是这位绝色少女身价不凡之处。

沈太公对鹿石一事不置可否,为免十七郎日后上门理论,轻描淡写说了“宝物既失,也就罢了”之类的场面话,但也仅此而已。老人看出藏在得体的应对和惊人的美貌下,少女那轻飘飘般无所依恃的茫然失措,温言抚慰之后,变着理由留她在府上暂住,不知不觉过了大半个月。

当中最快活的,就属沈季年了。

这位沈氏的青壮当主一反平日的沉默寡言,每天都像心中有蝴蝶在飞舞,只消远远看着贝云瑚,胸口便快乐得像要炸开似的;他从未如此际一般,衷心感谢老父专断独行的安排——原本他对续弦一事是极为抗拒的,哪怕他已习惯不反抗——这甚至改善了父子俩的关系。

沈季年出生时,父亲就是别人家里爷祖的年纪了,年龄差距并未使他得到孙儿般的宠爱,父亲需要他快快长大,以继承家业;况且,他知道父亲更习惯与另一个孩子亲近。

他不恨十七,虽然回想起来,十七总变着花样欺负他,但外头的孩子侵凌时十七一定挺身而出,谁来都打他不过。这让沈季年觉得自己有哥哥,而且还是很厉害的哥哥。

父亲知他遣人送糕上白城山那日,未及摒退左右,抡起手杖就是一通乱揍,打得他头破血流、遍体鳞伤,若非亡妻阿芸以身子遮挡,情急之下哭喊出“阿舅”的旧称,令老人愕然停手,沈季年怕已被父亲活活打死。

他明白父亲为何能对十七那样无情,但他做不到。

那是十七啊,他怎么可能造反?谁敢造陛下的反,十七头一个灭了他!那是他哥呀,他最尊敬最爱戴、能为了他死上一万遍的兄长,十七怎么可能谋反?肯定是定王一党诬陷他!

“……让你再说!畜生……逆子!你想让沈家挫骨扬灰,满门俱灭么?”父亲一拐打飞了他两枚牙,打得沈季年满嘴鲜血。

那是他此生唯一一次、兴许也是最后一次对父亲赤裸裸地显露情绪。他可以理解,却无法接受父亲的冷酷无情。就算救不了十七,起码可以关起门来,一起流着眼泪吃完一盒糕,那才是家里人。

阿芸死后,除了儿子沈世亮,沈季年便不再对谁怀抱家人的情感了,直到云瑚姑娘来到沈家。

贝云瑚一而再、再而三地刷新了他对完美女性的想像:既有名门闺秀的温婉,又有花魁难及的美艳,府里下人都欢喜她。世亮每天黏着这位漂亮姐姐不放,同食同嬉,贝云瑚甚至教他读书习字,带他蹴鞠骑马,说适度地活动筋骨,对身子长成有益。别看她娇滴滴的弱不禁风,投壶掷石打水漂儿,样样玩得比男子出色,府里的下人没一个是对手,沈世亮对她崇拜得简直无以复加。

会烹饪、会女红,应对得体,聪慧过人,疼爱孩子……不说这些,沈季年没想过自己能跟她聊阿芸,聊头一次在姑母家见到她时,怎么弄坏了她的泥泥狗,两人用叶子摆酒席过家家,还有阿芸嫁来头半年改不了口,老喊父亲“阿舅”的糗事。

他总是说着说着,眼泪就掉下来,最后掩面吞声饮泣,丢脸极了。

贝云瑚静静听着,不曾取笑过他,偶尔拍拍他的手背,似鼓励似安慰。有回不知哪来的胆子,沈季年不无犹豫地握住她温软雪嫩的小手,而她一直等到他不再流泪,才轻轻将手抽回。那晚,沈季年兴奋狂喜,几不能眠,告诉自己这是绝好的征兆,云瑚姑娘会接受这门亲事,乐得活像十七八岁的鲁少年。

贝云瑚又去见过太公几次,辞行的话语却越来越难出口。不仅是因为老人狡狯世故,也可能是她很喜欢沈世亮所致;同小孩子游玩,使她不再频繁想着和那人有关的一切,又毋须为无法回应十七爷的感情感到歉疚。

但留下来是不可能的。她意识到这点,是来此两个多月以后的事。

某天夜里,沈太公将沈季年唤入书斋,摒退了左右,整座独院儿里就只剩下父子俩。“少永,找你来,是要同你说说云瑚的事。”老人揭开茶碗盖,以盖缘轻刮着茶汤表面的浮沫渣子,低垂眼帘,却没有就口的打算。

沈季年早有预感,父亲派了几个老妈子到云瑚院里,美其名曰服侍姑娘梳头洗浴,实则观其体态起居,判断是不是完璧,能不能生养。当年阿芸初来府里也是这般,后来才会过意来,于闲聊之际当作趣闻说给丈夫听。

“都听父亲安排。”他强抑着雀跃,一如往常恭敬垂首,立于父亲座前。

“坐。”沈太公朝身畔抬了抬下巴,仍未看他。两者皆不寻常。

沈季年忽觉忐忑,抑着询问的冲动依言落座,忽迎上老人抬起的锐利目光。

“再不迎娶云瑚,只能让走了。近日她来瞧我,其实是想走的意思,我没让她说出口。”视线并不苛烈,却很严肃。沈季年断定父亲非是动怒,只是不明白何须若此,习惯性地闭口静听。

“你很欢喜她,是不?”

沈季年面色微微一红,嚅嗫道:“云瑚……是很好的女子,对世亮也好,瞧着是真心。”

老人点头,良久才道:“我有把握说服她留下。难的,是你这厢。”

沈季年茫然不解,听老人续道:“……过门后,须给她清个独院,入夜你就别过去了,以杜人口实。夫妻分寝既瞒不了人,实也不需要瞒,过两个月你再纳房小妾,便再也自然不过——”

等……等一下!沈季年目瞪口呆,不明白父亲在说什么。即使是独断独行的沈太公,过去顶多催促他与阿芸快快生子,不曾干涉床笫之事。他为云瑚的美貌温柔倾倒,自当厮守终生,哪有分寝的道理?

“我让胡嬷等人就近探查过,”老人举手打断他的慌乱无章,淡淡说道:“也取她呕出的腹水让大夫相验,确定至少有两个月身孕了。到得第三个月腹部隆起,须瞒不过旁人眼睛,就算她不想走也只能走了,否则诞下的孩儿谁都以为是沈家骨肉,我见她不是占人便宜的性子,不欲沈家担上干系,近日内,十有八九会不告而别。”

沈季年宛若晴天霹雳,半晌才明白父亲的意思,原来他心目中冰清玉洁、完美无瑕的瑚色姑娘已非完璧,竟怀了其他男子的骨肉。

但……那又如何?她从没说要嫁我。始兴庄一夕风流云散,章尾郡龙方氏本家名存实亡,如今她孤身一人,若肯委身下嫁,替她养育腹中的骨肉又如何?世亮非她所生,云瑚不也一般疼爱?

沈季年下定决心,反觉心头一宽,不再挣扎,正欲开口,却被父亲阴沉的眼神硬生生迫回。

“蠢货!区区皮囊,有什么价值?有价值的,是她腹中肉块!你睡了她,将来旁人追究那孩子的血脉,说是沈家的种,问你有没插过她的美屄,一句就能让你的言语再无人信!”

老人冷笑:“要娶她,你不只洞房花烛夜不能干,以后每夜都不能,就算我死了你依旧不能!忍耐不了,这等红货你便不配持有,趁早送走两不耽误,反正花花皮囊有的是,她毋须守活寡,你也用不着折腾自己。”

(即便如此,我……还是想留下她。)有名无实的沈家当主无法反抗老人,父亲叫他来是布达,而非商量,云瑚姑娘的去留早已决定了。强烈的不甘转为对真相的渴求,沈季年恨不得将腹中胎儿的父亲碎尸万段,却难忍好奇;握紧拳头,指甲几乎戳进肉里,涩声道:“她……她究竟怀了谁的孩子?是谁……玷污了她的身子清白?”

老人伸出鸟爪般的枯瘦五指,攀着他的颅侧揪至面前,衰腐浊气喷得他难以呼吸,却不敢挣扎。“接下来要告诉你的秘密,我会带进棺材里。若你没等到红货得见天日的那当儿,记得把秘密告诉世亮,瞧瞧我赌的这枚石头,是让沈家乘龙御凤直上青霄呢,还是挫骨扬灰,满门俱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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