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情人的眼睛(2 / 2)
应吕安德的提议,我开始讲述一遍我以前的经历,包括那本引起奇怪反响的小说集,还有我对自己与父母一代的关系的理解,以及我的历任男友,讲到天天的时候我看了一眼马克,他正在切一片蔬菜汁炙羊腿,装作没听见。
我讲得很坦率,天天是我惟一的爱人,上帝给我的礼物,尽管我一直预感到这是一份没有希望的爱情,可我不想也无力改变什么,到死也不会后悔的。说到死,我想我并不怕,我只害怕无聊地活着,所以我写作。我的英语不是特别好,个别词句需要马克翻译,马克一直都认真地帮着我。
马克一直装作只跟我是一般朋友,但他还是忍不住盯着我看,然后说一些笑话,比如他刚学中文的时候老把“皮包”说成“包皮”,有一天他准备请中国同事吃晚饭,走到半路上一摸口袋,很尴尬地对同事说,“对不起,我的包皮没带在身上。”
我大笑起来,他三句不离本行,都是带色的笑话。他的手在桌子底下寻找我的腿,这是冒险的举动,我写过的小说里就有在桌子底下摸错人的场面。但他准确无误地找到了我的膝盖,弄得我发痒,我忍不住笑起来,吕安德看着我笑的样子说:“就这样笑吧,我来给你拍一些照片。”
我用中文问马克:“这样的采访是不是不太好,只是满足德国人的一点好奇心,神秘的东方大国,年轻的反叛的女作家之类?”
“不,不,你的小说我很喜欢,相信很多人会尊重你,有一天你的小说会被译成德文。”
晚餐结束后,我们去了新华路上的goya,这是一家以四十多种马丁尼酒和遍地的沙发、分支烛台、艳情的落地垂幔、绝对催眠的音乐着称的小酒馆。我喜欢这里的主人,一对年轻貌美的从美国回来的情侣,女主人叫宋洁,能画不错的画,她脸上的苍白是我见过的女子中最神秘的那种白,别人涂再多白粉也无法摹仿。
我们分别叫酒,我请酒保换一张碟,我知道他们有portishead的《numy》,这样的音乐配上这样的酒才对感觉。有一段时间我和天天经常来这儿喝酒,这个地方像一艘沉在海底的古船,时时有种沉沉的睡意从天花板上压下来,压在脑袋上,使人迷醉,酒会越喝越多,沙发越坐越陷下去,经常可以嗅到麻醉的味道。不时有人喝着喝着就头一歪靠在沙发上睡着了,然后醒过来,再喝,再睡一会儿,直到某处传来漂亮女人的笑声惊醒,总而言之,这其实是个非常危险的温柔乡,一个人想暂时丢失一些自我的时候就会坐车来这儿。
我总是碰到一些上海滩上有名的演艺圈内人、画家、音乐人、传媒佬,就算彼此都认识到了这儿也只是点个头,说声你好吗?马克坐在我的旁边,和吕安德用德语说着什么,那种语言把我从他们的世界隔离开来了。我自得其乐地喝酒,脖子仰着喝酒很好,我会想起梦中的一只天鹅,我在伤感而优雅的情绪中自我沉沦。
马克的手又不动声色地来向我的臀和腰问好,我突然看到我的表姐朱砂和一张熟悉的男人的脸走进我的视野。我瞪大眼睛,她和阿dick亲密地拉手走进来,几乎在一秒钟的时间里,他们也看到了我。他们没有任何反常的表情,而是很快地向我们走过来。
马克认出了朱砂,叫她的英文名字,“嗨,judy。”
朱砂新跳槽到了那家德资公司后,马克就是她的老板。听我介绍说朱砂是我表姐,马克露出惊奇的表情,“你们一点也不像,”他说,“但都是聪明迷人的女孩。”他露骨地恭维着,可能在这儿突然遇到公司的下属,而且还是他秘密情人的表亲,这使他没有心理准备。我可以想象他在上班时的另一种样子,严谨、认真、一丝不苟,对职员说一不二,一切按规章办事,像上足油的高精度的机器,比如我住所墙头上德国钟就是那样分秒不误,性能可靠。
朱砂仿佛猜到了我与马克的关系,她对我微笑着,眨眨眼睛。我注意到她穿了件g2000削腰外套,亭亭玉立,像从巴黎春天广告招贴里走下来的模特。
然而吸引我注意力的还有件事,苍白英俊的画家阿dick和我表姐在一起,手拉手,显然不是一般的朋友,他们一副热恋情人相,可马当娜在哪里?
音乐和酒精使人昏昏欲睡,我睡着了,等我醒过来,朱砂和阿dick已经离开了,吕安德也想回他下榻的银河宾馆。马克对他说“先送你回宾馆”,他又回过头来,对我说,“然后再送你回去。”
我可能是真的喝多了,头靠在马克的肩上,嗅着来自北欧大地的花香和淡淡的狐臭,这种异国的性感体味也许是他最打动我的地方。车子经过银河宾馆放下吕安德,向我的住所开去。我顺从地伏在他怀里,他沉默着,窗外成片的街区和路灯掠过,我想我至今还不清楚在他眼里的我是什么样的角色,但没关系,他不会为我离婚不会为我破产,我也没有向他献出所有的光所有的热,生活就是这样,在力必多的释放和男女权力的转移中消磨掉日日年年的。
车子开到了我的住所,我承认我有些伤感,喝酒以后总是容易伤感的。他跟我一起下车,上楼,我没有说“不”。他开始脱我的衣服的时候,电话铃响起来,我拎起话筒,天天的声音。
他的声音遥远而清晰,话筒不时有静电的滋滋声和猫叫声,他说他住在靠近海边的一家旅店里,受东南亚经济危机的影响,房价和食物都很便宜,一天的花销不会超过200块,去药浴桑拿房里也只有他一个人,他的声音听上去很愉快,他说小猫线团也很好,明天他打算去海滨游泳。
我想不出跟他说什么话,马克把我抱起来放在桌上电话边上,我一手拿着话筒,一手抓着他的肩,他的脑袋拱在我的肚子上,他的舌头隔着内裤舔我的阴部,弄得我酥痒无比,浑身无力。我尽量把声音放得自然些,问天天那儿的气温有多高,女孩穿什么样的裙子,有没有去过椰树林,没有什么人打他坏主意吧,人们看上去若无其事的,并不表示他们没有坏心眼——要看好钱物哦。
天天笑起来,说我是个比他还糟糕的怀疑论者,对什么都不信,凡事都往坏里想,骨子里对生命持有否定态度。天天的话像羽毛一样轻轻飘进我耳朵,然后融化了,我什么也没听进去,他的笑声使我觉得他适应陌生环境的能力比我想象的好,他的声音变成贝多芬琴键下月光般的音乐阻止了我内心的紊乱,我只感到一种快乐从脚底心涌上来,这种舒筋展骨的快乐是白色的,纯度为百分之百的牛奶的醇香,天天向我道晚安,在电话里他很响地吻了我几声。
我放下电话,马克把那东西射在我的裙子上,那么白那么多像百分之百的牛奶。
有一句话,“情永远需要禁忌”,禁忌犹如世上最好的春药,当有一天我在天天的葬礼上回忆起以前的很多事,我记起了这次电话经历,仿佛带着某种象征意味,仿佛在我身体里的不是别人而是天天,天天通过一根纵横万里的电话线来到了我身边,他的低语就在我耳边,他的呼吸声和笑声就在我的头脑最敏感的地方,闭上眼睛我第一次体验到天天给予我的清晰无比而又诡异无比的肉体的感觉,轻盈的、腐烂的、嘶嘶嘶的气流,一段无法与常人诉说的通灵般的洗礼,我一直对“通灵”一说有浓厚的兴趣,我也第一次领略到了身心交融的奇特通感,我决心对世上的宗教有所信仰,最重要的还是我隐约地被一种使人发疯的念头抓住,迟早我会有一个孩子的。雾蒙蒙的黑暗中轻风托起了金色的花,一个婴儿长着翅膀突然从暗中飞起,是这个男人或那个男人的,是这次或是那次。
马克离开的时候我发现了地板上的皮包,他初来中国时一直误读成“包皮”的那东西,我浑身乏力,可还是有兴趣翻一翻,里面有几张visa,master卡,四方俱乐部的贵宾卡,还有一张全家照,我这才发觉他不仅有个气质不俗、微笑起来很迷人的妻子,还有一个三四岁大的儿子,金色的鬈发,蓝色的眼睛,像他。
我睁大眼睛,摇摇头,他们看上去都很高兴,有些让旁人嫉妒,我亲了一下马克英俊的脸,然后想也没想,顺手从皮包里那厚厚的一叠人民币中掏出几张,随手夹进一本书里,反正他不会发觉少了这区区几张钞票,跟老外打交道时间长了,你就会知道大部分时候他们像少年儿童一样简单明快,喜欢就是喜欢,没兴趣了马上会告诉你,同时也缺少心眼儿,不像有些中国男士一样时时心细如发。
我事后琢磨了自己这一小偷行为背后的心理状态,我想可能是出于对那张全家照上快乐气氛的嫉妒之意,还有就是对我的德国情人微妙的惩罚,让他在毫无觉察的状态下丢掉一些人民币,然后再一往情深地渴望着我吧,我对我们之间的关系没有指望可言,也不负任何责任,情欲就是情欲,只有用金钱和背叛才能打击随时会发生的由肉欲转为爱的危险,原来我一直都害怕会真正迷恋上马克,再也离不开这份火烫、刺激、爽透的地下情。
半小时后,马克气喘吁吁地来敲我的门,我把那只圣罗兰牌钱包递给他,他亲吻我,把钱包塞进口袋里,然后微笑着转身匆匆跑下楼梯。
我在阳台上看见他重新钻进别克车里。车子很快一溜烟儿地消失在深夜无人的街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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