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小小冤家(2 / 2)
又有一次,因为虽然到了九月,天气还是酷热难当,我跟几个男生在午休的时候,跑去水龙头那边互相泼水玩,把走廊一大片地板弄湿了;她马上跑去跟老师打小报告,说我在玩水。郭老师回来后,见到那一大片地板湿漉漉的,又见我跟那些男生的衣服都湿了一大半,真是又好气又好笑,但她不能不处罚,就要我们先把湿衣服脱下来晒干,再叫我们把地板擦干净,然后不让我们睡午觉,要我们在走廊上排一排罚站,因为我是领头,还被打了一下手心。而她看我光着上身在罚站,还故意跟几个女生走到面前,端详着看我出糗的样子,还嗤!嗤!的偷笑。
因为我有点小聪明,是比较顽皮,鬼点子比较多,班上的男生都对我言听计从,甚至有些女生也喜欢跟我玩,吃午饭的时候,也会跟我交换配菜。而那个女生就不一样,她跟几个女生自成一党,有时我叫她们过来一起玩,还会“故作高尚”的忸怩一番,有时还会说我们是野孩子,说我们幼稚,才不要跟我们玩。
其实,我看她都是站得远远的,在偷看我的一举一动。
最特别的,是每学期开学后,都要改选班长跟副班长。那时老师的作法,都是在开班会时,先由同学们提名,再由大家无记名投票。(另外的干部,则是提名后,举手表决。)乱好笑的是:班上一共57个学生,其中女生30个,男生比较少,只有27个。照理说,男生女生都会壁垒分明、分边分国,因女生比较多,对她比较有利才对。可是选举的结果,未必是她比较多票,有些女生还会投给我,以致大多是我当班长,她只能当副班长。
为了这件事,她的一些死党就提议,要老师改变选举的办法,就是改用举手表决的方式选举班长;而那些会跑票的女生,怕给人说是“女生爱男生”,就只好举手投她一票。
真是有够心机的,不过我也不反对,因为当不当班长,对我一点也不重要。只是给她当班长的那一学期,班上就会比较一板一眼的,若是我当班长,则是会比较活泼、有乐趣。举例来说,我会带同学们玩泥巴,我会带头去摘学校围墙边的莲雾或芭乐给大家吃(那是隔壁班一个学生家里种的,而那个学生的爸爸跟我老爸很熟。),或者,若是夏天天气热(那时的教室没电扇),我会叫男生把南侧的窗户拆下来,这样通风比较好,就比较凉快,等到放学打扫时再装回去。这件事对她而言,她总是批评反对,说我自作主张,说我违反校规,甚至说:全校也没哪班敢这样做!(我这个办法,刚开始是老爸教的,而且行之多年,老师跟校方也都默许着,从没反对过。)说起校规,印象最深、也是如今回想起来还会偷笑的,是五年级上学期的时候,有一次开班会,那学期她当班长,所以是她当主席。因为我看不惯她跟几个女生像中学女生一样,把书包用侧背的方式背在一边,于是我就举手提议说:“我们班上有些女生,明明还是小学生,竟然学人家中学生,把书包背一边,我认为这违反校规,希望要改过来。”
我这发言真的是因为她们违反校规,当时我并没有其他想法,也不是要找她麻烦。因为那时的小学生,都是把书包交叉背的,也就是说:书包的背带,是从胸前斜背而过的。
听到我的发言,那个女生先是有点意外,后来竟又涨红着脸的说不出话来。
后来有人提议表决,竟然还是49比8票的通过了。(女生投我这边的,竟有22个之多),由于是压倒性的通过,因此就规定女生从此要遵守校规,背书包时,不能侧背,否则要罚擦一天的玻璃。
只见那个女生气得牙痒痒的,还暗骂的说:“你们这些笨女生!”
这句话被我听到了,我觉得很意外,为何她没骂我,反而骂那些女生呢?
事后,那个女生跟她的死党还是依然故我,每天还是侧背着书包,根本不把班会的决议当作一回事。而这件事,我是过了就忘了,也没说要她去擦玻璃。只是这个问题直到四年后的国中时代,在读过“健康教育”课本的第十四章后,才无意间的懂了。这个大笑话的后续如何,还是在六年后的同学会才获得澄清,于此暂且保留。而我一直被她骂成“大笨牛”,还真是死有余辜,因为我们班上有些女生的胸部,长大以后都是一边大一边小,应该都是我的罪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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