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七十四章 金羊毛(1 / 2)
“哈哈哈哈,事情变得越来越有趣了呢!”
犬夜叉平静的看着将双枪换成双剑的lancer,潇洒的舞出一朵剑花,朝着他漫步而去。获得了最强力武器的lancer,被打击得几乎破碎的信心似乎也恢复了,直视着犬夜叉的眼睛。
一道剑光掠过他的头顶,飞向了在天空徜徉的archer。措手不及的辉舟被剑光命中,劈得摇摆不已。
“saber!”
archer回头发生一声怒火,第三次了,他连同身下至高的王座,被这两个野蛮人打飞。archer并不知道这个世界上还有棒球这一种体育运动,可并不妨碍他如同棒球一样被打来打去所感受到的屈辱。
“大逆不道的杂种,你以为拥有龙之血脉就可以藐视王的威严了吗?我倒要看看,对上真正的巨龙,你还能这么嚣张!”
阿尔托利亚的龙炎之猛烈,连身为英雄王的他也退避三舍。在神话之中,巨龙本身就是一种同神明同格的存在,在大多数传说中,人类更是将龙作为神明或者恶魔来崇拜。拥有三分之一是人,三分之二是神的吉尔伽美什虽然没有亲身同巨龙发生过战斗,但却拥有能够召唤巨龙的神圣之物。
人类最古的英雄吉尔伽美什,其故事受到世界各国的神话所模仿。所有神话的原典、英雄们的模板……就算这么说也不为过。
形形色色神话的英雄们,或多或少都是从吉尔伽美什传说中衍生出来的。那么,即是吉尔伽美什拥有着英雄们所持之宝具的原型……被各种神话所改编之前的,根源的宝物。虽然是个悖论,但这是因为如果身为原典的吉尔伽美什不曾拥有的话,宝具就流传不到作为衍生系的后世的英雄们手里了。
在人类还不多的时候。治理王国、纵情奢逸的王的宝库中收集了全世界的所有财宝。其宝库之中既有辅助过后世英雄们的宝剑其原典,亦储藏着夺取过英雄们性命的魔剑其原典。所以,他才能够将迪卢木多不等具现的宝具赐予他。
同样,在他的宝库之中,除了杀龙魔剑,还拥有一件非常珍惜的宝具。
说是宝具,其实用宝物来形容更加准确。
那就是……传说中的金羊毛!
金色的光从身后打开的“王之财宝”中绽放出来,然后汇聚在他的右手上,慢慢显露出了真实的姿态,那是一条金色的羊毛,拥有世界上最美丽,最珍贵的光辉。只是看到它,就会情不自禁的涌起一股强烈的想要占据它的冲动。
这正是即使是在无数的希腊神话中,也被看做稀世珍宝的金羊毛。
传说,佛里克索斯是玻俄提亚国王阿塔玛斯的儿子,他受尽了父亲的宠妾伊诺的虐待。他的生母涅斐勒为了搭救儿子,在他的姐姐赫勒的帮助下,把儿子从宫中悄悄地抱了出来。涅斐勒是一位云神,她让儿子和女儿骑在有双翼的公羊背上。这公羊的毛是纯金的。那是她从众神的使者、亡灵接引神赫耳墨斯那儿得到的礼物。姐弟俩骑着这头神奇的羊凌空飞翔,飞过了陆地和海洋。在途中,姐姐赫勒一阵头晕,从羊背上坠落下去,掉在海里淹死了。那海从此就称为赫勒海,又称赫勒斯蓬托。佛里克索斯则平安地到达黑海沿岸的科尔喀斯,受到国王埃厄忒斯的热情接待,并把女儿卡尔契俄柏许配给他。佛里克索斯宰杀金羊祭献宙斯,感谢他保佑他逃脱。他把金羊毛作为礼物献给国王埃厄忒斯。国王又将它转献给战神阿瑞斯,他吩咐人把它钉在纪念阿瑞斯的圣林里,并派一条火龙看守着,因为神谕告诉他,他的生命跟金羊毛紧紧地联系在一起,金羊毛存则他存,金羊毛亡则他亡。
因此,这缕金羊毛不仅象征着世界上最宝贵的财富,同时当它出现的时候,守护它的火龙也将一同出现,攻击任何想要夺取金羊毛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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