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一章 骑士王的真正力量(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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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嗣在岸壁间的集装箱堆放场上,悄悄将华瑟架在堆积如山的集装箱间。他透过电子瞄准镜穿透夜色观察战况。

首先用热感应仪,看到了——显示冷色的黑色和蓝色的屏幕上,赫然出现了以红色和橙色组成的影响。显示着两人的热量图变得浑然一体,仿佛燃烧的两团不同色彩的火焰。

而更远处,则显示出两个稍小的图形。其中一个站在道路正中见证着这场战斗,而另一个,则在稍远处的仓库顶上,俯身隐藏着。

至于哪个是狙击目标,这很容易判断。

为了确认,切嗣转而使用光量增幅瞄准镜继续窥视。眼前是一片淡绿色散发着彩色磷光的深海般的视界,却比刚才看到的更为鲜明。

站在大路上的果然是爱丽丝菲尔。她仿佛在说,作为一名优秀的saber的搭档,就不应该藏起来,而是应该堂堂正正的出来战斗。令切嗣奇怪的是,作为另一位王牌,实力还在阿尔托利亚之上的的桔梗,居然不在这里。不过这也不是问题,无论对手是谁,想要击败大名鼎鼎的骑士王,都是不可能的。

作为阿尔托利亚真正的master,比任何人都要了解这位servant的实力。

表面上,阿尔托利亚的能力值是力量:b 耐久:a 敏捷:a 魔力:a 幸运:d 宝具:a++。可实际上,她所附加的能力更加恐怖。

象征saber职介能力的“骑乘”和“对魔力”,阿尔托利亚都达到了a,即人类所能达到的极限。而保有技能的“直感”、“ 魔力放出”、以及“领导力”,也均达到了a的地步。

可以说,阿尔托利亚排除英灵的身份,本身也已经是一个近乎于精灵的存在了。

这些能力出现在传说中的“骑士王”身上,并不会让人意外。切嗣本身也是一个饱经战阵的人物,见识也不算菲薄。可是,在她另外两个附带的能力下,这些光鲜的数据,似乎显得那么可笑。

“弑神者”:在真实的历史上,亚瑟王第十三次战役,是对凯尔特诸神的神话之战。她手上曾经沾染了近十位神明的鲜血,沐浴神血的她,同样获取了诸神的神性和临死的诅咒。拥有神性的敌人在面对阿尔托利亚的时候,自动下降一个等级,神话中出现的武器对阿尔托利亚的伤害下降一个等级。如果伤害到阿尔托利亚的身体,吸收其鲜血的武器将自动获得“复仇”效果,等级上升一级。

“龙之觉醒”:同某位拥有崇高血脉的男性结合后,激活了体内因此的龙之血脉,可以化身为“赤色之龙”。同时激发“弑神者”效果,拥有最大格神性,各种能力抵达神灵之域。面对拥有“灭龙”属性的敌人将会处于不利状态,各方面属性自动下降一个等级。

这两个能力,切嗣一个人都没有告诉,而阿尔托利亚本身也没有进行说明。

可双方都知道,在这次的“圣杯之战”,除非有哪位master召唤出“神王”这一类的存在,负责是不可能击败这位被真实的历史所掩盖的“骑士王”的。

切嗣很快就将目光转移到屋顶上。

在那里的,应该就是敌人的master……就是那个正与saber拼杀着、手持双枪的lancer的主人。

切嗣在黑暗中满意地笑了。预料之中的开始,lancer的master应该是使用了幻影或是隐藏气息的魔术吧,可这在机器面前是行不通的。他就像所有死在切嗣手下的魔术师一样,即将重蹈他们的覆辙。

切嗣使用通讯器呼叫着站在战场另一边的舞弥。

“舞弥,在saber他们东北方向。lancer的master躲在那里的仓库顶上,你看得见吗?”

“……不行,我这里看去是死角。”

可能的话,切嗣想和舞弥一起用十字形火力来保证攻击的准确率,不过不巧,能够射击的现在只有切嗣一人。不过这也没问题,只有三百米不到的距离。

凭切嗣的本事只要一发子弹就能要了他的命。

这个,就是有着“魔术师杀手’’之称的魔术师——卫宫切嗣所使用的异端做法。

要说起魔术师这种生物最大的弱点,就是由傲慢而产生的大意他们毫不怀疑自己就是神秘与人类智慧的中间人,并且他们深信,除了神之外,能对他们造成威胁的,也只有同样身为魔术师的人。

所以当他们面临战斗时,只会留意各类魔术。他们能看破任何甚至是还未实行的魔术。所以在他们眼里,只要有了敏锐的感知力和完美的抗魔对策,就等于掌握了胜利的钥匙。这是对于任何一名魔术师来说,万变不离其宗的关键。

而其结果,就是他们忽略了不依靠魔术的纯物理攻击手段。无论多么锋利的刀刃,无论多么强力的子弹,只要不碰到自己的身体就完全不足为惧。所以只要那在之前,使用魔力去施展幻术、麻痹、甚至是结界,就能将那些低级攻击手段破解。

他们蔑视着科学技术。然而大多数魔术师从不曾意识到,人类不依靠魔术究竟能走多远。

只有出奇才能制胜。通过与多名魔术师的战斗,切嗣得出了一个公式——要打败魔术师,就不能依靠魔术。

他用这个公式为冬木的圣杯战争所作了答,答案就是此刻身上所使用的这些装备。

比如手上这把散发着枪油清香的来福枪。这是一件融合了工匠精湛的技艺和最新电子技术,与粗暴狂躁的外形完美结合的艺术品。

华瑟wa2000型半自动狙击枪。约90厘米的全长相当完美,除去弹匣实际只有约六十五厘米长。使用点300温彻斯特口径弹,有效射程可达l000米。是世界上现存最高级的也是拥有最高性能的来福枪。一柄单价在一万两千美元,由于其造价昂贵,所以仅生产了一百五十四柄,而其中之一就属于自己。

而取代了施密特&班特型瞄准镜的,是切嗣为了能同时使用两个瞄准镜而订购的特制瞄准镜固定架。而在枪身左上侧,则安装了一个特大号光学瞄准镜。

紧接着,是放在旁边的美军最新装备an/pvs04夜视镜,或许称它为高感光度摄像机更恰当。只要进入了物镜,不论多么微弱的光线都会被电流增强,亮度大幅提升。月明时可视距离约六百码,而只有星星的夜里也有四百码,物镜三至六倍,简直可以被称为电子制“枭之眼”。原本为了防止技术泄露还禁止运往国外,实为美军新锐装备。

而装在它旁边的,是用来辅助的斯派克特lr热感应夜视装置。这虽然也是用来在看清黑暗的电子装置,可它却不是通过使光增幅。而是捕捉物体热量后呈像。温度变化范围在摄氏零下五度到零上六十度,二百米外的物体可用一点八倍变焦捕捉。

切嗣发现当术师发动法术后其体温会产生变化,于是开始他不停地研究和锻炼,现在他已经能从热量分布图中分辨出发动时魔术的各个状态。分辨出常人和魔术师已是相当简单的事了,他现在甚至能看出对方释放魔力后产生的破绽。之所以要同时使用这些又重又大夜视装置,不光是因为夜间作战,更是因为他对此战的重视。

虽然科技日新月异使得电子产品在向小型化迈进,可一个夜视瞄准镜还是像个饮料瓶那么大,不过还是没法和光学瞄准镜那夸张的体型相比。而且就算枪本身被设计得非常轻巧,可一旦加上巨大的瞄准镜,就会显得奇怪而难看。这样一来整把枪总重至少达到了十公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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