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百零七章 义无反顾,其逾千钧(2 / 2)
那金吾卫士瞥了瞥手里的名册,休说““奔雷紫电”适君喻”七字讨不了什么人情,怕连慕容柔的面子也不肯买账,仗着有皇后和金吾郎撑腰,不冷不热随意一拱,皮笑肉不笑道:“适庄主,真是对不住,小人有皇命在身,上头怎么交代怎么办。适庄主的手下非是官署正制,放这二十人上去,算小人拧了脑袋别腰上,再多没有啦,还望庄主见谅,勿要为难我等。”
漆雕利仁指着那人,露出白森森的牙一笑,回顾李远之:“他说不要脑袋啦,不如我帮他罢,嗯?”李远之铁青着脸,低声道:“别添乱!这个人不行。”漆雕难掩失望:“又不行?”
慕容柔无意冲撞皇后一系的人马,摆了摆手,索性只携二十人上山。迟凤钧见他身边随从寥寥,怕任逐流是来真的了,被适君喻挤兑得面上一阵青一阵白,连慕容在皇后跟前都说不上话,何况自己?正想好言劝慰,慕容柔却似不怎么在意,只问:“迟大人今儿见过娘娘了么?”
迟凤钧一愣。“下官一早去栖凤馆,晋见过娘娘了。只恐扰了娘娘用餐梳洗,没敢多待,请过安便即离去。将军何出此问?”慕容柔淡淡一笑:“也没什么。坊间流传,说娘娘近日凤体欠安,想向迟大人打听一下,看看娘娘面色如何,需不需要在越浦另觅良医国手。”
迟凤钧想了一想,笑道:“将军还请宽怀。下官虽未亲眼见得娘娘的玉容,但听言语间中气十足,呼喝侍女的口吻亦颇为精神,实在不似有症。民间耳语并无根据,将军莫往心里去。”
(那便是没见着人了。)慕容柔点头微笑,不再言语。
迟凤钧将镇东将军一行安排在右首高台的五阶首座,慕容入场时,率随行众人于莲台前俯首跪拜,向中央凤台的皇后娘娘行朝觐的大礼,直到看台之上传来“将军平身入座”的宣颂,方才起身,但见台顶藕纱飘飘,仍是不见皇后的身影。
要不多时,一阵喧闹声自山门外漫入,却是独孤天威与梁子同到了。“哎哟我的老天爷!这不是堂堂镇东将军慕容大人么?”独孤天威虽是皇叔,还是依例行完跪拜礼,抬头一见着他,腆着大肚子爬上高台,高声笑道:“敢情东海的兵死绝了,将军只带……我看看,一、二、三……这几只小猫忒寒碜,本侯实在数不来,一数便发冷啊!咦,我家耿典卫呢?莫不是教你给弄死了罢?冤!这实在是太冤了!忒有前途的年轻人,死得可怜哪!”一溜烟跑到看台边,大肚腩往护栏一搁,冲着中央的看台攘臂哀叫:“皇……嗝……皇后娘娘!本……本侯要申冤!冤哪!”流影城众人俱都面露尴尬,独无横疏影的踪迹。慕容柔知她蒙召留宿栖凤馆,料想亦随之登上凤台,是以不见。
独孤天威大吵大闹,旁若无人,梁子同赶紧唤随从将他扶下来,对慕容柔笑道:“侯爷一早便喝高啦,将军勿怪。”慕容柔乜他一眼,淡道:“看来城尹大人接待昭信侯,也是鞠躬尽瘁了。”
梁子同进士登科,舞文弄墨的本领不逊于这位刀笔吏出身的镇东将军,岂不知他言外之意,射的正是“死而后已”的一个“死”字?扶正乌纱整了整蟒袍,不慌不忙道:“下官今日出城,偶见道旁牛蹄印中竟有鲋鱼,不知将军见否?”
“牛蹄鲋鱼”四字,指的是死期将至。市井流传:琉璃佛子身怀密诏,抵达东海之日,便是镇东将军府易主之时;届时须是将军无头,抑或十万精兵易帜,犹在未定之天。
民间耳语固不足信,但梁子同是中书大人心腹,自接管越浦以来,这天下五道首屈一指的河港重镇,涓滴油水均未沾过慕容柔的口,直接由梁子同派人解往平望,镇东将军只好变着花样,从五大家身上刮出膏脂来。这话自梁子同口中说出,威吓之意更加露骨,今日封山的又是中书大人的亲弟任逐流,闻者若胆魄不足,怕已是愀然色变。
慕容柔仅只一笑,怡然道:“东海何处不见鳞介?我倒没特别留意。城尹大人善修佛法,想必已上奏朝廷,欲决央土三江大堤,引水来救鲋鱼了?”梁子同听出他话里“远水救不了近火”的意思,想起这位镇东将军手段雷厉,常情难度,悻悻闭口,一径冷笑。
与会的达官显要一一向中央主台行大礼之后,次第入座,忽听一声长长的号角呜鸣,杂以锣钹经声,饶富异国风情。
山门之外,礼宾官大声诵唱:“镇南将军--到!南陵僧团--到!”远远抬来一乘通体饰银、珠光宝气的软轿,缀满玛瑙翡翠的织锦篷盖之下,似是踞了个小小人儿。及至近处,众人才发现轿上之人一点也不小,生得身躯奇胖,腰围足有三两名成年男子之阔,肤色乌黄,布巾缠头靴尖弯翘,服饰充满南陵风味,连好用香料的习惯也是;软轿之至,迎风送来一股浓烈的焦檀熏香。
他之所以看起来小,盖因软轿大得惊人,足足要十六人合抬,竟比一辆双驾马车还要大。软轿在莲台前停落,轿上的肥胖男子带着一名六、七岁的男童滚落地面,伏首叩拜:“臣--镇南将军蒲宝,叩见皇后娘娘!娘娘千岁、千岁、千千岁!”
高台之上,左金吾卫中郎将任逐流身着正三品紫袍,佩金鱼袋,足蹬官靴、腰跨飞凤剑,似是倾耳听罢纱帐里皇后娘娘的旨意,朗声道:“承旨:镇南将军蒲宝远道而来,跋涉辛苦,平身!”他内功深湛,声音远远送出,纵是场上千人熙攘,仍是清晰可辨。
“谢娘娘!”蒲宝携了男童,一路气喘吁吁地爬上高台。慕容柔垂眸一瞥,冷哼道:“去南陵看守驿馆,倒成了蕃子模样。”身畔沈素云好奇心起,低声问:“那便是镇南将军蒲宝么?那位……是他的孩子?”
慕容柔眉心微蹙,片刻摇头。“他不是会随身带儿女的那种人。”
片刻,蒲宝终于爬上五层台顶,身后随从一批一批涌上,将露台挤得水泄不通,随手一数竟有百余人,排场不可谓之不大。
独孤天威哇哇大叫:“不是说世袭王侯、宗室封爵,可携随从三十人,区区一名镇南将军,怎让他带了个戏班子上来?”蒲宝得意洋洋,鼓槌般粗短的手指卷着唇上两撇翘胡,呵呵笑道:“本将军此番带了南陵十五国的僧团、使节前来,光是封国宗室便有十来个,我让他们一人分我十五名随从。没法子,胖子怕热又容易喘,人手不够,连轿子都扛不上山。”
独孤天威不禁失笑。“他奶奶的!原来是买人头充场面。忒也丢人的事,你干了便干了,居然还有脸说。”
蒲宝好不容易坐定,隔着独孤天威投来一瞥,遥遥笑道:“慕容将军!许久不见啦,听说你最近给流民搞得挺头痛啊!念在你我份属同僚,若须本将军援手,不妨直言。上天有好生之德,若将百姓驱入死地,恐伤朝廷教化,大是不美。”
慕容柔从容笑道:“皇上圣明,天下大治,将军一口一个“流民”所指为何,恕本镇听不明白,还请将军指点一二。”蒲宝嘿嘿笑道:“我不知道哇,我也是到了东海才听人说起。原来没有么?没有就好,没有就好。”
独孤天威听他二人隔空驳火,唾沫星子都掉自己头上了,心中不是滋味,干咳两声,找了个空子插口:“蒲胖子,你在南陵忒多年,就只搞出这么个儿子?长得和你又不像,带出来现什么眼?”他在旁人眼里是胖子,坐到蒲宝身边突然一点也不显得胖,赶紧一口一个“蒲胖子”,丝毫不肯浪费。
沈素云听他言谈粗鄙,又拿孩子来说笑,大为反感;仔细一瞧,才发现他说得没错,当真是半点也不像。
那孩子生得唇红齿白,眉目甚是清秀,虽不过六七岁年纪,神色却颇为老成,见现场忒多达官显贵、声势浩大,未露一丝惊怯;紧皱的眉心正中央有道鲜红印痕,宛若剑迹,却是天然生就,十分特别。
男童身上衣履清洁,头发也梳得齐整,衣料却非绫罗绸缎等昂贵织品,若是镇南将军之子,断不致如此。蒲宝嘻嘻一笑,摸了摸那孩子的发顶,怡然道:“君侯有所不知,去年这孩子在镇南将军府之前拦轿喊冤,说他阿爹教人给杀了,让本将军替他报仇。”众人尽皆称奇。
独孤天威诧然道:“看不出啊,蒲胖子。你什么时候变得忒有天良,也替人昭雪沉冤了?你要没补最后一句,他爹十之八九是你杀的。故事里总要有个反派不是?”
蒲宝也不生气,笑瞇瞇地摇手。“这回还真不是我啊!我问这孩子:“是谁……杀了你爹呀?”他报了那人的名号,吓得本将军差点尿裤子,原来是个惹不起的大麻烦。”
须知南陵一道封国林立,形势复杂,千年以来自行其是,未受过央土皇权的实质统治。自金貔朝在青丘国大败,落得六军崩溃、帝王身死收场,历朝历代对土地无比广衾、风俗大异外地的南陵全境,就只剩下成为“名义上的宗主国”的兴趣。到了太宗时,颇有混一东洲的壮阔雄心,励精图治,对内拔镇撤藩,频频对西山韩阀施压,对外亦向北关、南陵等两道用兵。
可惜太宗朝的武功乏善可陈,北关最后还是仰仗了染苍群所筑的婴城,免蹈碧蟾王朝的覆辙;南陵诸国彼此倾轧,斗争不休,对抗外敌倒是口径一致,白马王朝陈兵交界,打了几场不痛不痒的小仗,太宗皇帝终于认清南陵不是可以征服的土地,匆匆接受诸国输诚,带着兵疲马困的大军败兴而归。
直到一个人的出现,这一切才突然发生戏剧性的转变。他的名字叫段思宗。
这位本是南方小县焜阳县丞出身、日后享有“策士将军”美名的南陵节镇,充分利用他过人的才智,凭借着一枝健笔,成功介入了复杂的诸封国情势,并发挥足够的影响力:借兵平叛、调解纷争、扶植国主、分化旧盟……自此,白马王朝的宗主权深入南陵,而不再只是一纸虚文。在段思宗被召回平望,形同软禁失意而死之后,镇南将军府依旧维持他留下的传统,无有兵权;说是开府建牙,其实更像使馆。
虽说如此,镇南将军到底是封疆大吏,官居一品,光名号就能把现任将军吓得屁滚尿流,不知是何许人?
蒲宝话一出口,连慕容柔都不禁侧目,暗自留神。一身珠光宝气的镇南将军面不改色,气定神闲道:“那人的本领大得很,身分又高,在南陵可比国主王侯,我是打也打不过,又不能揪几个国主发兵围死他,只恨话说得太满,真个自打嘴巴。”
“你打的主意还真够卑鄙的。”独孤天威探头冷笑。
“这算哪门子卑鄙?还有更卑鄙的!”蒲宝啧啧摇头。“他爹同那人决斗之前,居然签下无遗仇生死状,若是不幸落败,还托那人照顾他儿子。他妈的!这下可好,板上钉钉,想栽他个“滥杀无辜”还不成,没戏!”
“……你是说他卑鄙,还是你卑鄙?”独孤天威听得都没谱了,一下搞不清楚主从。蒲宝正要说到得意处,全不理他的挖苦,嘿嘿笑道:“所幸老天有眼,竟让本将军想到一个法子,三两下便解决了这个难题。”
“什么法子?”
“我让这孩子捡了颗石头扔我。”
独孤天威不禁失笑。“我虽然很想说“扔得好”,不过恕本侯驽钝,实在看不出扔你一石块算什么好主意,拿这个诓孩子未免不厚道。”
“拿石子扔镇南将军就是行刺,行刺镇南将军是死罪!”蒲宝大笑:“刑审定案,毋须等候秋决,立时便能斩首弃市,绝不容赦!那人既然签了无遗仇生死状,岂能放着托孤的责任不管?只得请我高抬贵手,放了这孩子一马,说什么“只消不违侠义道,什么事都肯做。”
“我对孩子说:“要杀他呢,我是办不到的,估计世上也没几人能办到。不过世上比死还难过的事情可不少,咱们教他生不如死,也算为你爹报仇啦。””伸手去抚男童的发顶。男童侧首避过,小脸上阴晴不定,不知正转着什么心思。
他说得洋洋得意,现场却是一片静默。片刻独孤天威才摇头嗤笑:“教你想出这么阴损的法子,这天真是没眼了。”蒲宝乐不可支,显是把这话当成赞美。忽听一把清脆的喉音道:“这孩子……叫什么名儿?”却是沈素云。
众人被她动听的语声吸引,纷纷转头。蒲宝性好渔色,早听说镇东将军夫人容颜倾世、丽冠群芳,人称“三川第一美人”,丝毫不觉唐突,乐得与她隔空攀谈:“他姓虔,至于名字嘛……喂,你叫什么名儿?本将军日理万机,记不了细琐小事。”男童嘴角紧抿,面色阴沉,竟来个相应不理。
沈素云怜他年幼失怙,不幸撞在蒲宝手里,被当作挟制他人的工具;换作旁人,或可利用丈夫的权势,将孩子抢救过来,但蒲宝与慕容柔同属天下四镇,官衔无分轩轾,此法恐不可行。她对官场纵无涉猎,也看出蒲宝不与相公相善,只得打消念头,褪下腕上的金丝镯子,交给身畔的红衣少妇:“耿夫人,我想送给那孩子一点小玩意儿,权作见面礼。有劳你啦。”
“是。”
少妇袅娜而起,众人双目一亮,随即扼腕:这么个雪肤花颜的绝色丽人,方才居然全没留意!镇东将军夫人固然高雅俏丽,然身子纤细,不及少妇玲珑浮凸,腴润可人。这可是天生的尤物啊!
少妇莲步轻挪,径朝镇南将军的位子走去,所经处众人无不自动分开,让出道路来,个个摒息眦目,呼吸声渐转粗浓,不时传出“骨碌”的吞涎声响,明明场面甚是滑稽,却无人发笑。
她来到男童身前,拢裙侧蹲下来,丰润的雪股曲线绷紧了滑亮的缎裙,将金丝镯子套在他小小的腕间,柔声笑道:“这是将军夫人送你的见面礼,你好好收着。”男童嗅着她温温香香的吐息,小脸红得像软熟的柿子一样,扭捏道:“我不要。这是姑娘家戴的,我又不是姑娘。”
少妇笑起来,将金丝掐小了些,以防从他腕上脱落。“这是将军夫人的好意,拒绝别人的好意,人家会难过的。你也不想将军夫人难过,是不?”男童瞥了沈素云一眼,见她美貌温柔,关怀之意溢于言表,胸中忽然涌现一股莫名酸楚,咬牙忍住,沉默地点了点头。
“既然这样,你便收下,好生保管。”少妇替他整了整衣襟束带,理理鬓丝,笑道:“你好乖啊。叫什么名儿,告诉姐姐可好?我替你向夫人说去,夫人必定欢喜得紧。”
“我叫无咎。”
这名艳丽婀娜的红衣少妇,自然是符赤锦了。沈素云爱她陪伴,三乘论法这么重要的场合亦不忘携她同行,慕容柔不忍拂逆妻子,便即应允。符赤锦可不是独个儿来的,弦子照例换上男装,扮成穿云直卫士,混在二十名随从中一并上山,贴身保护将军--自也是耿照的安排。
符赤锦抚着男童白嫩的面颊,瞇眼笑道:“无咎真是乖孩子。是了,你那个仇人叫什么名字?”无咎尚未回答,一旁始终色瞇瞇地盯着她胸口的蒲宝面色微沉,嘿笑道:“这也是将军夫人要问的么?”状似言笑,眸中殊无笑意。
符赤锦一凛,忙垂首起身道:“小女子不懂规矩,一时好奇才随口问的。将军勿恼。”慕容柔扬声道:“耿夫人请回。南陵道的闲事,与东海道无关,莫犯在本镇手里,是谁都无所谓。”蒲宝干笑两声,遂不再言语。
蓦地山门外一阵骚动,礼宾官高颂:“南陵孤竹国伏象公主--到!”一群身披金缕、腰挂金刀的精壮汉子拥着一名高挑女郎进场。南陵富产金银,风俗却尚以白银为饰,黄金多输往北方,换取绸缎、瓷器等奢侈品;蒲宝镇守南陵,连软轿都以银箔贴饰,以融入当地民情。
这支以黄金妆点的队伍走在南陵使节团的前缘,分外惹眼,然而衬与女郎特殊的发色,谁都不得不承认:唯有耀眼的烈焰真金,方能与那头火焰般的红发匹配!对比之下,白银的色泽太过柔和,完全无法抵挡那头炫目的炽烈红发!
“这位是……”沈素云没见过那样的发色,忍不住睁大美眸。她生于巨富之门,见识较常女广泛,西山毛族的商人她从小到大不知见过几回,他们的须发都带有一种泛黑的铜红色泽,即使在阳光之下,都不是这种如火焰般张牙舞爪的金红色。这决计不是毛族的特征。
“孤竹国主早逝,国中由大臣摄政。这位伏象公主是先国主的独生女儿,据说她精于骑射,颇为知书,甚得百姓爱戴,由她即位登基、重掌大统的呼声很高。”慕容柔随口解释。
那伏象公主果不负其名,雪肌比最上等的乳脂象牙还要白皙,沈素云平生从未见过,甚至想都没想过会有那样酥白耀眼的肌色,加上她鼻梁高挺,五官深邃,身量丝毫不逊于随行的金缕卫士,当真是美貌、英武兼而有之,不禁心折,满怀憧憬道:“南陵之人真是特别,居然能有女王。我若生为孤竹国的子民,也想要有这样的女王!”
“没这么容易。”慕容柔淡然道:“峄阳、孤竹两国历来通婚,已有数代,两家血脉相近,王位正统的问题已逐渐浮现。伏象公主可能是孤竹国主,也可能是峄阳王后,端看谁先找到那样信物。”
沈素云愕然道:“信物?”
“嗯,若峄阳先行寻获,便可要求孤竹国履行婚约,将伏象公主嫁往峄阳;如此孤竹余脉未必亲过峄阳国主与公主的子息,日后孤竹一国,岂非峄阳国主的囊中物?反之,信物若扣在孤竹国手里,伏象公主非但不用嫁,还能顺利登基,不管招谁为王夫,子息的血脉都较峄阳浓厚,则国土、宗庙无虞矣。”
沈素云心思机敏,略微一想,登时明白其中关窍,叹道:“娶妻嫁郎,也有这么多算计么?”触动心弦,眼角不敢多看夫婿神情;勉强一笑,赶紧转移话题。“真希望那信物最后是落在公主手里,要不永远找不着也好。”
“失于战乱,已不好找了。伏象公主便是以此为由,迄今仍拒峄阳催婚。”
“那是什么样的信物?”
“是把宝刀。”慕容柔道:“刀名唤作“神术”。”
符赤锦闻言一震,耿照对她说过的那些事突然自己兜串了起来,爱郎口中那位红发女郎与眼前红发雪肤、金缕玉带的伏象公主形象一霎重迭,再也清晰不过。
--是她!
(原来,她便是南陵孤竹国的伏象公主!)耿照一行六人出了小院,夺路而逃。
阿妍姑娘身无武功,由韩雪色扶持,偏偏他的内力又几近于无,纵使腿长步阔,却比不上施展轻功冲刺;风篁内腑新创,一条胳膊勾着耿照,半拖半跑,状况也极不妙。相较之下,聂、沐二少因一时大意,被耿照打得吐血,毕竟伤势较轻,沐云色还能帮着掺扶风篁,由聂雨色负责断后。
耿照的目标,是越浦北门的卫所。
那里驻扎了超过五百人的城门戍卫,就算不敌黑衣人神出鬼没,北门外还有三十名巡检营铁骑等待接应--这是为防止风篁与奇宫门人的冲突扩大,或任一方抢了碧鲮绡就跑才预作的安排,此际居然派上用场。巡检营的弟兄出自谷城大营的铁骑军精锐,不比寻常兵丁衙役,一什一伍并辔冲锋,连耿照自己都没把握全身而退;指挥得宜,应该制服黑衣怪客。
按目前的脚程估算,徒步抵达北门最少需要一刻钟,这令耿照无论如何都轻松不起来。
黑衣人下在他脉中的禁制虽被强行冲破,但原本就已不稳定、如沸水炸锅般的澎湃内息,眼下更是汹涌难制。耿照在奔跑间,不时觉得视界里血红一片,胸口闷胀欲裂,颅中嗡嗡异响竟无止时,仿佛有什么东西在下一瞬间便要破体而出,光是要维持清醒已是不易。
但他现在不能倒下。
身为六人中唯一尚称完整的战力,他必须在最坏的时刻挺身而出--只是他万万没想到来得如此飞快。
“不好!”队伍最末的聂雨色回头一瞥,蓦地脚下踉跄,几乎栽倒,沐云色赶紧搀扶,蹙眉道:“怎么了,二师兄?”聂雨色抹去嘴角鲜血,冷道:“妈的,阵全破了……这厮好厉害!”忽尔回神,急急推着小师弟,咬牙拔腿:“走……快走!他来了……快、快、快!”
急促的迭声由一个冷静的人口里迸出,听来倍觉惊心。六人沿着一面白墙向前狂奔,却仿佛不见尽头,耿照心头掠过一抹异悚,回头时不及出声,聂、沐二人无声倒地,随即半身一沉,风篁便已不动;他连擎住“藏锋”的念头都未生出,来人已和他对了一掌,借势掠向前方!
掌力比预期更轻。或许是因为他体内奔腾的内力……思绪未停,雷殛般的激痛掠过耿照的左半边身躯,仿佛同时被几枚小指粗细的锋锐钢钉贯穿身体,痛得他眼前一白,兀自维持右掌接敌的姿势,左膝脱力砸落地面。
黑衣人攻击的目标,从来就不是他轰出的右掌。
耿照仿佛连左眼视物的机能都被剥夺,映入右眼的影像毫无距离感,倒地的韩雪色与黑衣人的身形平平相迭,几乎分不出远近,只有阿妍姑娘被惊怖所攫的惨白娇容越来越大、越来越大……直到一团温软喷香之物撞入怀里,他才本能回臂,堪堪接住佳人。
韩雪色再一次发挥了易于常人的明断果决,在遇袭的瞬间,将爱侣推给了现场最后一个可能有机会保护她的人,以及她腰间那条碧鲮绡。此一时机的拿捏判断甚至出乎黑衣人意料,竟尔手到功成,间隙不容一发。
“好家伙。”黑衣人眼带赞许,踢了伏地的奇宫之主一脚,朝倚墙支撑的耿照走去。耿照的左半身已由剧痛转为麻痹,但丝毫无助于出手御敌,他唯一能动的右臂搂着阿妍姑娘,试图用身体遮护她,边拖着麻木不仁的左腿向后挪去。
绝望如影子般黏着他,自脚下拉出黑黝黝的一片,缓缓向下沉。
“你做什么?”
由背后传来的嗓音,嘶嘎里带着尖亢,是个才刚长出喉结、初初变声的少年。
黑衣人停下脚步。当然不是因为少年,而是少年身畔那名浪人装束、身后背着一面大楯似的斗蓬男子。虽然素未谋面,但他一眼便认出此人是谁,正评估与他为敌会否是此行最大的失误。
“……救人。”
浪人回答着少年,一边解下背后巨物的系带,“铿!”一声掼在身前,底部陷地足有三寸,可见其沉。浪人仿佛一点也不觉得重,双掌交迭,拄着那巨楯也似、高至胸膈交界的庞然巨物,满面的柔软浓须里抿着一抹从容笑意。
--此人善战,更甚传闻。
(棘手!)黑衣人默默增列了一条不战的理由,少年却不知他心中计较,又问浪人:“你怎么知道他们谁是好人,谁是坏人?”
“行侠仗义,须有足够的智慧。情况紧急又无法分辨对错时,先救弱者,令其无伤,再来论断公道。”那人笑道:“不过这会儿用不上什么智慧,白日覆面、袭击女子之人,肯定不是好东西。你且站旁些,不会耽搁很久。”扯开系结,粗布“唰”的一声滑落。
那长及胸口、宽逾腰肢,无比沉重的巨物,竟非大楯,而是一把剑。超过三尺的剑柄比杯口还粗,剑锷形如钟磬,比一面手盾还大,两侧伸出犄角般的斜长护手,末端长度超过剑柄的一半,远看浑似隶体的“天”字。
镂空的剑鞘亦十分古朴,其上镶满龙眼大小的铜钉,恍若钟鼎古器。比成人大腿还粗的剑身插在鞘里,霜亮冷冽的钢色映着铜色,衬与剑柄那两条吴钩戟枝般的斜飞护手,像是个拉长倒写的“鼎”字,耿照蓦地想起一个人来。
--如天如鼎,剑逾千钧!
(如果是他……便有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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